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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坚持四个全力”助推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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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大常委会:
“四个坚持四个全力”助推绿色发展
■ 通讯员 苏用林 记者 黄祖祥
近年来,为深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毕节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使命、《国务院关于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22〕65号)明确毕节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区重要目标的贯彻落实,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在毕节市委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紧扣“两区一典范一基地”战略定位,按照“四个坚持四个全力”的工作思路,聚焦生态环保领域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有力助推绿色发展、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区,
为毕节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积极贡献力量。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全力落实绿色发展样板区的重要部署
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国函〔2022〕65号文件,聚焦“两区一典范一基地”战略定位,深入落实毕节市委“1+6+1”政策措施,围绕毕节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每年年初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进行安排。
自2021年以来,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已将14项工作纳入立法计划和监督议题推进,并采取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专题调研等有力措施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切实推动毕节市委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全力构建生态环保法治体系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仅需要有法可依,更需要有良法可依。”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聚焦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按照“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思路,切实加强地方立法工作。
截至目前,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已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5部,为全市生态环保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特别是《毕节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饮用水水源安全,管好毕节市人民的“大水缸”;《毕节市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贯彻落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为“地球彩带”打造法治“金钟罩”;《毕节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为毕节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提供法治支撑;《毕节市韭菜坪景区保护条例》《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韭菜坪景区共同保护的决定》以“共同决定+条例”的方式,与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共同推动解决韭菜坪景区“一山两治”中旅游资源开发不协调、执法监管力量不均衡、法律适用不统一等问题,用法治力量为贵州屋脊韭菜坪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开创市际协同立法的先河,成为协同立法的典范。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全力助推生态环保提质增效
生态环保是一项系统工程。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始终以系统思维、全局谋划、全方位保护的思路,把握生态系统的内在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打好监督工作“组合拳”,达到支持和监督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加强生态环保的目标。
在加快推进生态环保特别是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中,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毕节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5次,交办审议意见21条;对全市重点区域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专题询问2次,帮助应询单位在直面问题的一问一答中,理清工作思路、答出责任担当,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22年毕节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99%,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8.2%,切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力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让毕节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在法律巡视“亮剑”行动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赤水河保护条例》等10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紧盯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实效,为书写“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毕节新篇章作出积极努力;在矿产资源绿色勘探开发利用调研中,立足资源禀赋,提出要处理好“促增量”和“化存量”“争政策”和“求创新”“抓开发”和“保环境”的三组关系,2022年听取审议《毕节市矿产资源绿色勘探开发利用情况报告》后,推动政府部门向上争取地质勘察找矿项目16个,投入资金达1.6亿元,项目和资金全省第一,有效促进矿产资源的集约利用和可持续发展,为全市绿色发展贡献力量。
坚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全力保障蓝天永驻碧水长流净土常在
“生态环境保护关系民生福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是事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民生工程,必须植根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形成和强化全民行动体系。”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元化、多维度的生态环保治理体系和监督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参与生态环保的力度,近年来引导代表和群众2800余人次广泛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推动人人都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践行者和推动者。
期间,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始终聚焦民生,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质效,有效推动解决代表提出的涉及乡村基础设施、饮水工程、环境治理等多个生态环保领域的民生建议165条,真正让代表建议办理“花开有果”“掷地有声”,切实把办理成果转化为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发动全社会共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保障毕节蓝天永驻、碧水长流、净土常在。
“生态环保永远在路上。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市委‘两区一基地一典范’战略定位,聚焦‘1+6+1’政策措施,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全力加强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以高质量立法、高质量监督助推毕节高质量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区,在毕节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中展现新时代人大担当。”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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