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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资说明
因经营需要,经投资者决议,贵州兴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股东会议通过决定,将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人民币减少到1000万元人民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请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示见报后45天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驶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减少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联系电话:18786018133 联系人:杨彪
特此公告
贵州兴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黔0113民初2061号贵阳益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兆奎诉被告贵阳益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黔0113民初2061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公告内容如下:一、解除原告陈兆奎与被告贵州益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签订的《益田假日奥莱租赁合同》;二、被告贵州益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陈兆奎经济损失360682元;三、被告贵州益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原告陈兆奎押金等费用64113.9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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