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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检察院聚合力 多元化救助暖民心
  本报讯(通讯员 范震宇 宋宗莹)近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安龙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兴义市妇联、市残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对四起司法救助案件共商多元化救助渠道,有效保证对贫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
  今年5月,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黄某某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发现黄某某及其女儿户籍地及经常居住地系义龙新区鲁屯镇,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在沟通研究后,决定跨区域启动联合司法救助程序。
  同时,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应救尽救、因案制宜、及时精准、合力救助的原则,对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中涉及困难妇女、残疾人及未成年人的进行梳理。经梳理,曹某某、刘某某等三件司法救助案当事人均符合检察机关重点救助要求。
  8月1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兴义市民政局、教育局、妇联、残联召开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对两院办理的黄某某、曹某某等四件司法救助案共商多元化救助渠道、群策群力、共同推进,主动帮助困难当事人解决生活难题,改善生活条件。会上,承办检察官对四起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介绍,与会单位负责人详细了解申请人具体情况,结合单位职能就下一步救助工作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
  此次联合司法救助是两地检察机关落实“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和“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的有力实践,也是打破城市间区域壁垒协同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一次有益尝试,体现了检察机关凝聚“救急解困”合力。
  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以此次联合司法救助为契机,不断完善健全机制。同时,将持续加大司法救助过程中对困难当事人全方位、多元化的综合救助工作力度,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有效整合救助资源、拓宽救助渠道,为“因案致贫”的当事人提供“托底”保障,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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