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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检察院扎实开展赤水河流域“三全”治理专项监督
■通讯员 陈世奇 刘元良 袁聪
  “感谢检察机关,异味没有了,河道终于变清澈了!”7月26日,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在对一起污水直排河道污染环境案件展开“回头看”行动时,周边群众对检察办案人员说。此次行动,只是仁怀市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赤水河全流域、全行业、全领域专项检察监督工作,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个缩影。
  今年6月,仁怀市人民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举报,称某街道辖区内有生活污水直排入村里的河流,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组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现场查看后,办案组发现一污水管未接入污水收集管网,污水管中的污水直接排入河流,对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破坏。检察办案人员对周边群众进行了走访调查,了解到该河道内的污水直排问题已存在较长时间,污水所散发的异味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了解清楚情况后,办案人员迅速行动,联系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厘清问题产生原因系建设施工单位未将污水管接入污水收集井,导致污水直排进入该河。同时,办案人员还发现附近公路下方也有一股污水流入该河。
  根据掌握的情况,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及时予以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开展监督工作,并向属地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从及时查找分析污染源、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辖区内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物继续排入该河等方面提出整改落实要求,要求属地政府对存在问题依法进行整改。接到检察建议后,属地政府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将污水管接入污水收集管网,并对公路下方被回填土方压坏的污水管重新安装,一并接入收集管网,使环境污染问题及时得到解决,还给周边群众一个舒适、洁净的人居环境。
  今年以来,仁怀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以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资源保护等为重点,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等问题依法立案监督3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份,并积极与行政职能部门、属地政府加强沟通协调,多次针对有关问题开展专家咨询,利用与其他检察机关建立的跨区域协作机制,先后推动解决、监督移送涉赤水河流域跨区域治理问题3个,实现检察监督与推进问题整改、解决实际问题有效结合,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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