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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检察院:发挥职能督促终本案件恢复执行
  本报讯(通讯员 温媛 骆逍遥)近日,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督促一起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得到了当事人的称赞。
  事情还要从2022年3月说起,仁怀市某酒业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王某,一审法院判决王某退还货款并支付各项损失合计399000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王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
  申请人多次到法院了解情况,得到的反馈是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但据申请人了解,被执行人王某经常出入仁怀市部分高消费场所,也常在微信上炫富等,有能力支付案款。为此,2023年3月,该公司向仁怀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收到该公司申请后,仁怀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办案组迅速展开调查。检察官调取了法院执行卷宗,到相关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王某的婚姻、车辆、不动产登记等情况,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
  通过审查,检察官发现,王某平时炫耀的豪车,登记在其父亲名下;王某妻子张某名下有一间正在营业的白酒销售店铺,且该店铺登记日期是在王某与张某婚姻登记日期之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针对发现的问题,仁怀市人民检察院于4月26日组织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听证,与会各方一致认为,应监督法院恢复对该案件的执行。
  4月27日,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向一审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恢复执行程序,法院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恢复了对该案的执行程序,并对新发现的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核实,目前,该案正在执行过程中。
  检察机关监督的适时介入,有效促进人民法院依法重新启动执行程序,不但维护了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更是司法为民的切实举措和化解矛盾、助力破解“执行难,难执行”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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