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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自治县检察院开展案件集中讲评活动
  本报讯(通讯员 吴建源 记者 罗翔)日前,三都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案件集中讲评活动,通过检察官所办案件,对典型案件进行再分析、再考量,进一步找准案件办理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推动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在办理案件时,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找准法、理、情的结合点,既彰显法律尺度,又凸显法律温度,也教育和挽救了当事人。”该院副检察长罗松以《“情理法”融合降格处理社会效果好》为题,讲述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相对不起诉案件。该案犯罪嫌疑人邓某某在听到周边有人提到私人不能拥有和保留枪支的消息后,便立即主动将自己家中的三支疑似枪支上交至三都自治县公安局都江派出所。因主动到案又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三都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充分保障认罪认罚制度的实施,能动履职开展听证,尽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减少对抗,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决守住法律底线,认真甄别社会危害性,主动对标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和公正与效率相统一。”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陈祖婷以《不批准逮捕决定让妻儿重获家庭温暖》为题,讲述了一起涉嫌非法经营罪不批准逮捕案件。该案犯罪嫌疑人非法运输烟草制品被立案侦查,在被拘留后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且主动认罪认罚。综合考虑其社会危害性、认罪态度、家庭遭遇后,三都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不批准逮捕,体现出检察机关履职尽责,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保持人文关怀,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依法能动履职,让涉罪未成年人能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有悔罪表现,从而能改过自新,尽早回归社会。”该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蒙淑琴以《“失足”少年转变成大学生》为题,讲述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附条件不起诉案。考虑该案犯罪情节轻微,双方已达成刑事和解,三都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石某某作附条件不起诉,石某某也不负所望,在一年后考入了大学。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用人文关怀和司法温度来教育感化涉罪未成年人,让他们尽快回归社会,做对社会有用之人。
  案例讲述结束后,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喻正勇从办案思维、办案理念、办案效果等方面对讲述案件进行点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实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办案各环节全过程;要转变办案理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工作理念,深层次了解案件背后的故事,综合考虑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实实在在体现司法办案公平正义;要加强典型培育,多渠道宣传,以检察能动履职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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