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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中院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本报讯(通讯员 潘雨)近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涉案金额为870万余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申请人贵州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0月向黔南中院申请首次执行,后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贵州某开发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承诺2023年1月前支付申请人400万元,剩余款项于2023年5月前付清。法院在收到申请人递交的撤案申请书后,于2022年12月终结了该案的执行。
  后因被执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履行债务,申请人于2023年3月向黔南中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网络资金账户、股权进行冻结,对车辆进行查封,但实际控制资金未达到标的金额。
  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及法院审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与广西某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存在电力买卖发电收入,广西某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提供了与被执行人发电收入的流水单。随后,黔南中院执行局法官向广西某有限责任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前往广西南宁市对该款项进行扣划。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近年来,黔南中院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将提升执行质效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下一步,黔南中院将继续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创新为民举措,妥善化解涉企纠纷,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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