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8版
发布日期:
贵州少数民族地区法治教育路径探析
  ■ 李瑞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民族事业是我国踏入新时代新征程的重要部分,需要及时总结经验、凝练智慧、守正创新才能凝聚起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团结和少数民族地区稳定是保障各民族的根本利益的基础。民族地区的法治教育是全国普法工作大政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少数民族地区的法治教育更是民族事业中需要加以关注的问题。在此背景下,笔者具象到贵州少数民族地区法治教育情况进行概述,可以从中发现贵州作为少数民族地区为了法治教育的普及工作做出了不少努力,结合现实情况指出目前所处的困境并从中总结其优秀创新的法治教育案例,为其他省份的少数民族地区法治教育的发展增添一份力。
  我国的少数民族地区主要分布在西南、西北和东北地区,西南地区最具有代表性的省份是“贵州”。2021年公布的全国第7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贵州虽然仍以汉族为主,但少数民族人口有14050266人,在贵州省常住总人口中占36.44%,在全国排第4位,居于广西、云南、新疆之后。贵州有3个民族自治州、11个民族自治县和219个民族乡,是全国民族乡最多的省份。少数民族地区的法治教育旨在培养少数民族地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为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思想条件。
  贵州省在法治教育方面所做的努力主要聚焦在以下三方面,一是政府颁布实施相关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贵州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等;二是定期举办法治宣传活动,如“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十大法治人物”等;三是设立法治教育“示范点”,开展了守法示范县(市、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企业、学校)、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以更好地推进法治贵州建设,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法治教育,这些措施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一方面是法治教育途径的单一性,主要通过颁布条例、举办活动、设立示范点等措施来进行法治教育的宣传,条例内容大同小异,滞后于当前的社会发展,不够“接地气”,未真正了解人民群众的真正需求,未真正渗入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中去,因此实施效果欠佳。另一方面是对法治教育内容文化差异性的忽视,贵州省是少数民族大省,各个少数民族地区的历史和地理环境影响,每个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教信仰、语言、人口素质等形成差异,因此,法治教育的实施过程也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最后,是法治教育资源的不平衡性,贵州省坐落于西南地区,地广人稀,无论是财力还是物力都略滞后于我国较为发达的中部地区,法治教育资源的不平衡性也致使许多令人惋惜的事件发生。
  而近年来,贵州省积极汲取经验、集聚智慧,为了进一步发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有效进行法治教育的宣传,与时俱进,在时代探索中发现新思路,为少数民族地区的法治教育提供了一定的借鉴性经验。
  多方联动开辟法治教育新形式。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贵州各个媒介平台开创“法治教育”板块,各个政府机构开启用户“流量”新篇章,纷纷建立媒介平台宣传法治小知识,如贵州法治网公众号、法治贵州APP、贵州检察官方抖音号等向社会传递法治的声音。各个中小学积极开展法治教育研学活动,以VR沉浸式体验,生动直观地感受法律的威严。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作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教育点,开展了研学实践活动。通过人机交互、知识问答、游戏闯关等寓教于乐的形式,让同学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到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在少数民地区,基本是以聚居的形式生存,而网络的发展让真实距离不再成为距离,一部手机就能够看到外面的精彩世界,为信息闭塞的偏远地区打开法治中国的斑斓画卷。毕节市拍摄贵州首部民法典普法连续剧《法“点”人生》,通过改编真实案例,以喜闻乐见的方式让大众接受,政府各部分形成合力,推陈出新,让法治文化走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大街小巷。
  法治教育内容要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在于其受历史文化的影响,每个地区的语言、宗教信仰都有一定的差异性,因此在进行法治教育时要高度尊重少数民族地区地域性的同时将教育内容与其深度融合,法治教育的旗帜才会高高地飘扬在少数民族地区。在进行法治教育的普及时难免会遇到言语误会、交流低效的情况,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法治教育宣传是一次新实践,剑河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了“仰阿莎”苗汉双语法治宣传队,深入苗乡侗寨、学校、社区等开展法治宣讲;从江县人民法院成立侗歌宣传队,把法律唱给人民群众听。将法治知识与侗族歌曲创新融合,更好地满足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群众也更好地吸收法律知识。另一方面要尊重各个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文化背景,不能摒弃其千百年来形成的民族文化,这就需要普法人员提高业务水平,正确对待民族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结合民族实际性严格执法。
  法治教育要与人民群众“接地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损害人民群众的权益。法治教育是一场推进民族地区现代化进程的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动员,随着法治教育的普及,就普法而谈普法,一味地将“法律”喂给人民群众,会导致群众失去对法律的公信力。因此,法治是实践的,只有通过实践才能真正领悟法治的内在真谛,使人民群众形成法治的思维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深入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群众心中,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帮助农民解决日常问题,将法治教育与解决少数民族地区所关心的现实问题结合起来。
  近日,龙里县司法局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赴龙里县湾滩河镇金星村成功化解一起土地纠纷案件。王某某为了预防房屋被雨水侵蚀,私自超出地界建造堡坎,侵占了集体的利益。村里的其他人敢怒不敢言,于是龙里县司法局组织调解专班深入展开走访、调解,经过因地制宜“双语”“一村一居”法律顾问多措并举的形式,拉近了与当地群众的距离,多方合力,形成浓厚的法治社会氛围。案件调解成功后,村民的脸上露出笑容,感慨人民政府有温度、有效力的调解。
  贵州少数民族地区的法治教育是个漫长的过程,近年来,无论是国家政府还是基层人员都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加强了少数民族地区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注重融合民族地区法治教育宣传新模式,以喜闻乐见的方式让人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有效推进法治教育的覆盖面,全面加快了法治社会的进程。基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拓展了民族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法治教育内容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重点围绕人民所关心的问题开展法治教育的宣传,始终保持对法治教育宣传及实践的不懈努力。
  (作者:李瑞,贵州民族大学传媒学院硕士研究生)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制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法制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