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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检察院:把追赃挽损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
  本报讯(通讯员 陈列 刘春香)“非常感谢检察官和警官的努力,现在电信诈骗防不胜防,本以为这个钱追不回来了,谢谢你们挽回了我的损失,让我能继续经营我的小店,减轻了我的家庭经济压力。”近日,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时,承办检察官依法能动履职,在小案中展现检察担当,通过释法说理及法治教育,促使犯罪嫌疑人张某家属主动退赃退赔,成功帮助被害人王某某追回被骗款3万元。
  犯罪嫌疑人施某某在“朋友圈”高薪广告诱惑下,欲向他人提供银行卡进行洗钱。今年4月13日,施某某与男朋友张某从湖南省乘坐高铁到广东省茂名市,在犯罪分子的劝说和高额报酬诱惑下,两人明知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卡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还是将张某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转移违法资金。经公安机关查明,居住在习水县的王某某被电信诈骗的3万元资金转入了犯罪嫌疑人张某的银行卡内。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仔细审阅全部案件卷宗,发现张某与其女友施某某均系在校大学生,社会阅历不足,因被不法人员诱惑,成为电信诈骗犯罪的“工具人”。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承办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张某及其家属释法说理,以鲜活的案例阐释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后可以从宽处理的诉讼权利。张某认识到自己行为造成的后果,感到十分后悔,遂表示认罪、悔罪,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因张某被羁押在看守所,今年7月3日,承办检察官组织张某家属与被害人王某某进行刑事和解,张某家属在现场真诚向被害人道歉,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化解了社会矛盾。同时,承办检察官现场对被害人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提醒被害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轻信陌生来电和短信,保护好个人信息,避免再次发生被诈骗的不利后果。
  近年来,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追赃挽损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主动担当作为,依法能动履职,强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与追赃挽损有机结合,通过释法说理及法治教育,积极督促引导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主动退赃退赔,尽力挽回被害人损失,化解社会矛盾,2021年以来通过司法办案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82万余元。下一步,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坚持司法办案与追赃挽损同步推进,用好用足追缴、没收、退赃退赔等法律规定,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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