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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思践悟助提升
——乌当区检察院开展案例讲评活动
■ 通讯员 陈欢
6月以来,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以主题党日形式,持续开展“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案例讲评活动。检察干警结合身边案件,从“七讲七看”讲述办案工作践行“案件无小事、事事连政治”的理念,讲述用检察履职秉持法律正义,传递司法温情的故事。
王艳萍是乌当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控申条线的检察官,她讲述了对既是犯罪嫌疑人未成年子女、又是被害人的熊某某开展司法救助的故事。熊某某父亲因对电瓶车不当充电从而引发火灾,造成熊某某母亲和姐姐当场死亡,熊某某和其父亲被严重烧伤。熊某某在承受失去母亲和姐姐的痛苦时,还面临父亲因违法犯罪需接受社区矫正,家庭经济收入难以维持正常生活、其治疗费得不到保障的困境。了解该案后,王艳萍认真审查案件卷宗,主动和熊某某父亲的代理律师取得联系,向其说明需提交司法救助申请材料,并到被害人家中进行实地调查,对熊某某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一一核实,最终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同时还邀请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委员会专家、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围绕救助范围、程序、金额等组织听证会,会议同意对熊某某发放3万元司法救助金的决定。
通过办理该案,王艳萍体会到,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向因案致困群体送出的一缕阳光、是法律的一抹温情,是真正把讲政治落实到办案中的具体体现。她表示,今后自己将持续关注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办好每一个控告申诉案件,为民释疑解惑、暖心关怀,彰显司法“大爱”中的检察力量。
乌当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杨堃讲述了他协助办理的一起诈骗案。2022年9月,犯罪嫌疑人邹某以合伙购买摩托车、维修摩托车等为由,骗取同村11岁的余某2.3万余元。在审查卷宗后,杨堃发现案件的症结不仅是因为邹某突起贪念,走访中杨堃了解到邹某从小父母离异并已各自成立新家庭,其跟随农村的奶奶长大,自幼无人管教。邹某刚成年,一旦背上污点,不仅对他今后生活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可能再次犯罪。通过与邹父多次沟通协调,邹父愿意筹措资金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最终该案作出了和解不捕的决定。之后,检察官与邹某交谈并进行普法教育,邹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深的悔恨,主动承认错误,并愿意帮助父亲分担家庭重担。
通过该案的办理,杨堃体会和感悟到,指控犯罪不是终点,检察职能充分发挥之后体现出的司法温度,是点亮涉案人的一盏明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要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跳出就案办案的思维局限,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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