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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检察院:
擦亮“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法治底色
册亨县民族中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报告会。

检察官走进册亨县实验小学、者楼中学、高洛街道中心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活动。

检察官上门听证化解矛盾,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检察官向群众普法。

  ■ 通讯员 黄佳琴 记者 任莉
  平安,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近年来,黔西南州册亨县人民检察院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册亨县委、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和县委政法委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和谐稳州”战略部署,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做优“四大检察”,抓实“十大业务”,以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实绩,为平安册亨建设积极贡献“检察蓝”力量。
  守正创新 写好法治保障新篇章
  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在务实中创新、在落实中深化,千方百计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工作,以“强素能、强合力、强跟踪”深耕检察主责主业,为实现册亨县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写下坚强注脚。
  强素能,促履职。册亨县人民检察院一方面通过夯实专业能力,练好监督本领,推动刑事诉讼监督业务的整体提升,促进监督工作提质增效;另一方面,用实“关键少数”,整合优势力量,提高干警对监督职责的掌握和使用能力,实现监督能力一体提升。
  强合力,促监督。建立工作机制,加强行刑衔接;注重监督效能,加强检警协作;转变监督理念,加强检法协调。今年以来,册亨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探索实践,在“合力”上狠下功夫,取得了喜人成绩。数据显示,今年1-5月,该院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0件;监督立案20件,同比上升900%;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同比上升200%;监督审判程序违法5件,同比上升150%。
  强跟踪,促质效。一直以来,册亨县人民检察院注重对监督案件监督情况的反馈,不断提升监督工作质效。据统计,今年1-5月,该院办案检察官亲自送达监督文书52份,通过开展释法说理,相关单位对监督事项认可率100%。同时,发出的52份监督文书均得到回复,监督意见建议采纳率100%。
  矛盾化解 履职尽责促和谐
  群众刘某某多次信访,册亨县检察院检察长带案下访,经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刘某某的诉求得以解决,矛盾最终化解;
  群众赵某某申请立案监督信访案,该院检察长多次走访赵某某,并邀请人大代表等上门听证,经过答疑解惑和释法说理后,赵某某自愿息诉罢访;
  岑某某不服法院生效判决,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该院从听证员数据库中选取具有法律知识且群众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参与听证,对岑某某的诉求事项逐一回复,岑某某最终息诉罢访。
  ……
  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做好群众工作,进一步做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册亨县人民检察院一直在路上。
  今年以来,该院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定》要求,将简易听证与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诉源治理相结合,切实发挥简易听证“快”“易”“简”的优势,帮助当事人“解法结,化心结”,将矛盾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当地,尽可能地把新时代检察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我们主要通过不‘简’领导包案、不‘简’主动担当、不‘简’社会参与‘三不简’,助推信访案件矛盾化解取实效。”册亨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不“简”领导包案中,该院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中的带头、示范、引领作用,对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的案件,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同时,压实“首办责任制”,要求以化解当事人心中的“法结”“心结”为目标,做实诉源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在不“简”主动担当中,册亨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将群众“走进来”转变为办案人员“走出去”,对身处农村、居住偏远、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群众,把公开听证搬到群众家门口,将听证会变成群众的“主场”,把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减少群众诉累,做实释法说理,着力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
  “为了让申诉人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感受到司法温度。我们不‘简’社会参与,根据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从各职能部门、各行各业中,选取符合条件的人员,建立听证员数据库,让公平正义可观可感。”
  该名负责人说,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人员结合个案具体情况,从听证员数据库中选取有利于化解信访矛盾的专业领域人员作为听证员,运用群众乐于接受的调解方式多角度把案件分析透彻,将道理解释清楚,有效推动信访矛盾化解。
  法治护航 守护未成年人成长蓝天
  少年强则国强。
  履职尽责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安全幸福成长,对于“检察蓝”来说从未改变。
  册亨县人民检察院聚焦平安册亨、法治册亨建设,紧盯未成年人特殊群体,自觉扛起未成年人保护检察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为册亨县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坚持“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最有利于原则,全面开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坚持做实诉源治理,实现未成年人保护治罪与治理并重;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将检察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坚持加强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能力水平。
  在未检工作中,册亨县人民检察院探索实践“六坚持”,以实际行动呵护未成年人成长,为未成年人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首先,我们突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加大指控犯罪力度。其次,我们全面开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有效降低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的‘二次伤害’。”册亨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说,“两法”实施以来,该院提供司法救助17件18人,发放救助金22.34万元。
  中小学生是青少年的主体,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爱和呵护。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如何依法能动履职,将检察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册亨县人民检察院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认真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对于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向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家长积极履行家庭教育和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同时,该院立足办案,深挖案件背后深层次社会问题,以“我管”促“都管”,有效推动诉源治理。结合司法办案,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完善机制等措施,推动相关部门加强对网吧、酒吧、宾馆等重点场所的管理,促进社会治理。
  此外,针对特定主体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该院依法追责问责,牵头与册亨县教育局、卫健局等单位建立《册亨县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抓好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制度的落实,在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落实上积极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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