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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法院 集中审理5起危险驾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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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法院 集中审理5起危险驾驶案
本报讯(通讯员 李后珉)“判决如下:被告人杨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近日,镇远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合并审理了5起危险驾驶案件并当庭宣判,分别对5名被告人杨某某、姚某某、姜某、罗某某、唐某某判处拘役1至2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000元到4000元不等的刑罚。
“我以后再也不喝酒了!”“这件事对我、对家庭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我很后悔。”“今后一定谨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坚决不触碰法律底线。”……最后陈述时,5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判,表达了深刻的悔意。
近年来,危险驾驶罪的案件已逐年增多,此次5起危险驾驶案件的合并审理宣判,依法有力打击危险驾驶犯罪活动的同时,进一步扩大法治教育宣判覆盖面,有助于增强广大驾驶员及社会公众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及酒驾入刑的理解与认识,起到了审理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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