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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巡回审判失火案 普法宣传护青山
  本报讯(通讯员 赵叶)“我知道此次在自家田地中点杂草引发大火,给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自行买种子来种,以弥补我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赵某某向法庭作最后陈述时说。
  1月30日14时许,贵定县云雾镇摆城村赵某某到其自家承包的田地看到杂草丛生,想将田里的杂草清理掉,因未携带除草工具,便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农田里的杂草,因当日风大,遂引发森林火灾。
  为了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片”的目的,6月15日,赵某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失火案依法在贵定县云雾镇公开开庭审理,当地政府工作人员、村委会工作人员、群众旁听了庭审。庭审中,赵某某当庭认罪认罚,愿意承担修复责任。
  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表示:“希望检察机关、法院多到乡下开展此类庭审活动,让我们直观地感受庭审,知道用火不慎造成森林火灾,不仅要坐牢,而且还要赔偿经济损失,以教育广大群众引以为戒,不要以身试法,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守护者。”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做生态环境保护的践行者,以高质量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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