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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直播打赏 需进一步合力治理
  ■ 丁慎毅
  河南一名15岁少年小张前不久在偷偷看直播时,与一主播互留了联系方式,并收到一些不雅照,承诺小张在完成任务后还有不少“福利”。这一举动让涉世未深的少年沉迷其中,把母亲银行卡里的6万多元血汗钱全打赏在直播间里。所幸,在警方的帮助下,小张的母亲要回了这笔钱。
  其实早在几年前,国家就已下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在此背景下,少年小张何以还能打赏6万多元?据报道,是因直播平台的未成年人模式已默认关闭。
  众所周知,为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网络平台“青少年模式”应运而生。但一些“青少年模式”流于形式。即使有明确提示也不默认关闭平台,往往无意于内容的丰富优化,反而在设置“后门”上绞尽脑汁,倒逼青少年在“青少年模式”之外通过输入解锁密码、跳转账号等方式去寻找喜欢的内容。像直播带货、账号销售和单机游戏等,这里面往往存在不良诱导、暴力等内容。如此操作,规避了“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这一行为。
  2021年,我国在《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针对不同类别级别的网络主播账号在单场受赏总额、直播热度等方面合理设限,要对单个虚拟消费品、单次打赏额度合理设置上限,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但由于主播得到的打赏,平台和经纪机构都会参与分成,造成了平台、经纪机构、和主播的合谋打法律擦边球,甚至不惜顶风作案。
  据《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白皮书》显示,涉诉未成年人呈现出显著的低龄化特点,涉未成年人纠纷主要因充值打赏、网络购物、网络言论等引发,充值打赏类案件的标的额最高。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急需进一步合力治理。
  相关部门要为青少年模式内容建立一个相对规范的优质化标准,要有一个达标时间表,强制网站平台认真执行。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手段对平台限流、顶格罚款、直至产品下架。而本质上应尽快出台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管理体系》,以及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网络保护”专章基础上,加快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出台,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配套制度,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让网站平台把保护培育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放在心头,让青少年“模式在手,无需他求”。
  检察机关要积极、稳妥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充分履行监管职责,通过民事公益诉讼使网络运营者承担民事责任,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平台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电子身份认证机制,制定完善未成年人充值处理规程,健全未成年人充值投诉与退回机制。
  网站平台必须担负相应的社会责任,平衡好社会效益与企业利益,在“青少年模式”防沉迷机制和内容池建设上狠下功夫,设定人脸识别解锁付费、诱导打赏语言监测、大额打赏触发提示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打赏的可操作性。同时,网站平台要进一步熟悉相关法律,大胆依法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职责。
  对于未成年人家长来说,也不要因为有了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的“硬杠杠”,觉得孩子花费的钱可以追回,就对孩子的监护放松甚至“躺平”。事实上,虽然在《民法典颁布后,未成年人直播打赏的行为,为家长追讨有了依据,但在达成庭外和解的案例中,子女的打赏金额全额返还,仍是小概率。家长如果没有尽到对孩子的教育、管理义务,同时对自己的账号、银行卡密码没有尽到保管义务,家长也要赔偿平台因此遭受的损失。家长在尽到这两个义务的同时,更要细心观察孩子的日常生活,加强对孩子的关心、教育,察觉到孩子有不正常的消费倾向或问题,要制止,培养孩子的消费观念和隐私安全意识,避免孩子产生孤独感从而转向网络寻求慰藉,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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