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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县:强化军检协作 保障军人权益
  ■ 通讯员 黎李竹
  今年5月16日,桐梓县人民检察院与驻桐部队联合签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桐部队与检察机关深入协作的工作意见》,就涉军案件办理、公益诉讼职能发挥、军人及军属权益保护等多方面内容达成协作。为推动军检协作工作意见落实落地,桐梓县人民检察院以服务强军目标、服务备战打仗、服务依法治军为重点,切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思路、突出工作实效着眼发力,全面、深入、高效开展军检协作,有力推动军检协作工作取得实效,有力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加强组织保障 确保军检协作工作见成果
  桐梓县人民检察院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的战略部署,切实维护国防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在与驻桐部队开展走访调研、召开军检协作座谈工作会基础上,双方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就建立军检协作工作领导小组机制达成一致共识,确保军检协作工作始终沿着制度化之路前行。
  首先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更好发挥组织领导保障作用。成立以部队政委和桐梓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双组长,部队副主任、县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部队政法委员成员、县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军检协作工作领导工作小组。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形成双组长为共同第一责任人,各副组长围绕协作内容全力配合组长履行好协作职能职责,各成员立足职能,具体抓好协作内容的落细落实的工作格局。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更好保障工作有力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部,明确牵头责任领导,双方各自确定对接工作的联络员,并调整4名检察院干警专人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确保工作有力开展。纳入绩效考核管理,更好激发检察人员办理涉军案件的积极性。把军检协作内容纳入对业务考评、内设机构绩效考核和检察人员考核,将上述考评结果作为检察人员考核等次评定、提拔晋升、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充分发挥检察考核指挥棒作用,有效激发检察人员办理“涉军”案件的积极性,助推“涉军”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明确工作思路 推动军检协作工作走深走实
  在军检协作工作中,桐梓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注重制度机制的建立,通过与驻桐部队建立长效协作制度机制,在保障军人地位和合法权益形成合力。
  完善案件识别标注机制。把好案件识别标注入口关,做到精准识别标注涉军案件是保障军检协作工作质效的第一步。紧紧盯住案件受理这个关键点,通过建立案件精准识别标注反馈流程化办理工作机制,从案件受理时对涉军案件进行初步识别,在系统录入案件名称时附注“涉军”字样,并附书面提示向案件办理部门及承办人作出明示,同时向检察院专项办书面移送涉军起诉书、涉军台账资料等,严把办案入口关。业务部门针对自行受理的案件进行补充识别,识别为涉军案件的,在系统录入案件名称时附注“涉军”字样,同时向检察院专项办和案管部门书面移送涉军案件登记台账信息,便于办理情况全程跟踪监督,确保案件一件不漏统、一件不凑数、件件有效果。
  建立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制度。为强化军检协作意识,双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组长主持,也可以由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相关成员参加,可视情况邀请涉及议题的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参会。会议主要学习中央、中央军委和最高检关于军检协作有关会议精神、文件等,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通报军检协作工作情况,交换、共享工作信息。专题研究、分析军检协作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交流合作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重大事项等。
  建立“送法进军营”普法宣传制度。“送法进军营”是检察机关服务驻桐部队、服务驻桐官兵的重要渠道和抓手。针对驻桐部队及官兵反映:“我部近年来官兵家庭涉法问题逐年增多,情况日趋复杂,立足部队自身法律服务站很难提供强有力帮助,急需地方职能部门提供更为专业的协调、咨询等服务。”桐梓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聚焦共建法治军营为目标,开展“检察干警军事日”“送法进军营”等活动,以驻桐官兵法律需求为导向,发挥检察职能优势,统筹教育培训资源,深化法律服务内容,为驻桐部队官兵及家庭提供菜单式、个性化法律服务。
  突出工作实效 全面加强军检协作
  桐梓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立足检察监督工作主责主业,通过检察监督办案,发挥检察职能优势,有效维护国防利益、有力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军检协作工作实效。
  切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依法严惩涉军犯罪,维护国防安全。对破坏国防和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建立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快速受理、快速办结,部队对属于县检察院管辖的案件线索,应及时移送有关机关,并将相关证据材料和涉案款物随案移送,检察院对管辖的涉军案件要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在信息查询、证据调取、联合联动执法、案件会商、技术支持、物品鉴定等方面与部队开展协作配合。
  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加大对侵占军用土地等涉军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积极稳妥探索办理在军用运输线路、军事管理秩序等方面的公益诉讼案件。
  切实融合一体履行检察职能,营造拥军优属氛围,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创新履职。在前期的走访沟通过程中,该检察院将了解到驻桐部队军人子女在桐就学需求大但就学“难”问题,主动与驻桐部队、桐梓县教体局等沟通协调对接,提出构建“军检协作学校”思路,以“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督促相关部门对军人子女关心关爱,切实解决军人后顾之忧。如,6月1日,经与驻桐部队、桐梓县教体局多次座谈交流,一致同意共同确定桐梓县灯塔小学为“军检合作学校”,为推动军检协作内容落实落地提供了有效平台载体。强化涉军案件司法救助线索移送。在监督检察办案中,若发现存在驻桐退役军人和军人家属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情形时,严格按照《桐梓县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内部衔接工作制度》的规定,应当及时向该院控申部门移送线索及相关材料,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帮助解决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对救助人进行国家司法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与驻桐部队、桐梓县人民武装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协作,推动构建“司法救助+”的多元化、综合性救助工作格局,及时有效解决军人军属困难。强化涉军案件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检察院各内设机构在检察履职过程中若发现涉军案件线索时,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做好法律监督线索的移送、接收、反馈等工作,发挥检察横向一体化优势,切实维护好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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