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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首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站成立
  本报讯(通讯员 田林艳)为进一步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机制,推动玉屏箫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玉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在贵州玉屏竹韵箫笛乐器有限公司举行全省首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玉屏箫笛制作技艺)司法保护工作站”揭牌仪式。玉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玉屏自治县箫笛文化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仪式,并共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玉屏箫笛制作技艺)司法保护工作站进行了揭牌。
  据介绍,玉屏箫笛为“贵州三宝”之一,创始于明万历年间,因其音色优美圆滑,做工精湛细腻而获1886年伦敦国际博览会银奖,1923年获巴拿马国际博览会金奖。玉屏自治县出产的“玉屏箫笛”是我国著名传统乐器,是当地侗、汉、苗、土家等民族文化发展的结晶,玉屏箫笛制作技艺历史悠久,是传统手工箫笛的典型代表,至今已有400多年历史。2006年5月20日,玉屏箫笛制作技艺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在揭牌活动后举行的座谈会上,玉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海堂表示,玉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玉屏箫笛制作技艺)司法保护工作站”的成立,是检法两院加强司法协作、延伸司法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有益探索。玉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四大检察职能,建立“行政检察+”运用府检联动机制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元化司法保护方式,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等犯罪行为,切实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群体的合法权益,围绕非遗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大胆探索、主动作为,全力服务保障玉屏箫笛文创产业发展,不断满足玉屏箫笛产业的法治新需求,对保护玉屏箫笛制作技艺传承、推动玉屏箫笛产业发展提供有力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了解,成立该工作站旨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加强非遗的保护,玉屏自治县人民县检察院将以工作站设立为契机,强化履职担当,提供更优更实的检察服务。随后,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环保庭庭长黄鑫就司法保护中心运行提出了积极建议,与会成员纷纷发言,积极建言献策,共同为玉屏箫笛非遗及文创产业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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