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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公告
《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周研,性别:男,身份证号:321283198301099037:
  现查明,你存在下列行为:2022年4月28日18时10分左右,贵阳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扩建工程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受伤,5月2日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52万元,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你存在:督促该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督促项目监理部按规定对劳务分包单位人员、资质进行审查,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贵阳市白云区“4·28”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及市政府批复、任命文件、询问笔录。以上证据证明你督促该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督促项目监理部按规定对劳务分包单位人员、资质进行审查,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拟对你作出处人民币壹万柒仟贰佰壹拾柒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贵阳市应急管理部门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应急管理部门地址:贵阳市市级行政中心政府大楼A区六楼
  联系人:杨光政 联系电话:0851-87987361 邮政编码:550014
  特此公告
  贵阳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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