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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检察院8天为32名农民工追薪592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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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检察院8天为32名农民工追薪59232元
本报讯(通讯员 郭瑞)“非常感谢检察院,之前我们多次催讨都没有结果,现在我们终于领到了自己的血汗钱。”凤冈县永安镇村民李某志代表32名农民工,给凤冈县人民检察院送来感谢信。近日,凤冈县人民检察院发挥支持起诉职能,在8天内帮助32名农民工成功追索劳动报酬59232元。
5月,凤冈县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团队检察官在开展“政法大走访”活动中,接到当事人谢某义反映,称凤冈某种植公司在永安镇从事药材种植期间,从2022年7月以来一直拖欠农民工劳务工资。现该公司负责人拒不支付工资,还与几十名农民工玩起了“躲猫猫”。得知这一情况后,凤冈县人民检察院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确实存在拖欠农民工劳务报酬问题,被拖欠的人员中既有农村留守妇女、也有残疾人,这些人长期靠在当地打零工补贴家用,由于文化程度低、经济困难且多系中老年人,不懂得维权,导致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为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诉源治理,凤冈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作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进行办理。
案件受理后,检察官第一时间与农民工代表进行沟通,积极通过提供法律帮助、协助收集证据、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意见书等方式助力农民工提起民事诉讼。为尽快帮助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该院充分行使调查核实权,通过走访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清了该公司生产经营、履行能力等相关情况,并通知该公司负责人到检察机关进行释法说理,推动该公司自觉履行义务。同时,承办检察官多次与法官共同会商案件处理,形成强大司法合力,在法检两院联动配合下,最终该公司负责人将所欠32名农民工工资全部履行完毕。从提出申请到该公司自觉履行完毕,历时8天,李某志等32农民工全部领到了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下一步,凤冈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能动履职,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检察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用心架起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暖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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