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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治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
——黔东南州两级法院高质量开展法治教育普及行动
  ■记者 龙立琼
  今年以来,黔东南州以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抓手,深入开展城镇精致管理、乡村庭院美化、文明新风倡导、法治教育普及四大行动,黔东南州委、州政府于4月中旬召开了和美城乡“四大行动”动员部署会。法治教育普及行动,法院一马当先。黔东南州两级法院迅速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为确保行动有序开展,根据《黔东南州和美城乡“四大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基层法院印发《法治教育普及行动实施方案》,以加强基层法治实践,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基层群众法治素养。
  开展百场“巡回审判”
  为全面统筹黔东南州两级法院法治教育普及行动高质量开展,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多渠道、多途径开展普法宣传,扎实推动该州法院“八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大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素养,夯实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根基,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和美城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将审判执行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黔东南州两级法院用好“巡回法庭”开展“百场巡回审判”活动,选取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现场开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通过庭审宣讲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法律意识,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各基层法院则精心组织安排巡回审判活动,每年开展10次以上巡回审判教育活动,其中,凯里市人民法院每年开展20次以上,黎平县人民法院和天柱县人民法院每年开展15次以上。
  加强巡回审判队伍建设。选派精兵强将到人民法庭,组成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的“1+1+2+1”模式,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大力统筹人、财、物,重点培养双语法官,积极探索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固定巡回审判点或法官工作站,构建完善的综合保障体系。
  加强与政法机关、乡镇党委、基层组织的协调配合,积极组织群众旁听,让群众亲身感知诉讼过程,传播法治理念,同时通过群众监督不断锤炼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促进司法公正。
  打造“护蕾”法治品牌
  校园是法治教育的重要阵地。在法治教育普及行动中,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校园法治宣讲活动作出了重要安排部署。黔东南州两级法院将大力开展未成年人法治素养提升活动,每年组织法治副校长到中小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防范校园欺凌、防性侵、交通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溺水等法治宣讲活动,提升在校学生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助推平安校园建设。根据部署每年到挂点联系中小学开展至少1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所有挂点联系学校全覆盖,9月底前至少在80%以上的挂点联系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各基层法院将与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共创共建活动,打造“护蕾”法治品牌,每个基层法院都要建成一家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实践基地,让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行为习惯。积极探索成立“苗乡侗寨少年法学院”,推进法治教育和学校教育有效结合,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法治意识。
  完善行业法规政策
  针对普通群众、普通家庭,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群众的作息习惯,将在农家院坝、鼓楼凉亭、风雨长廊、村(社区)广场等场所开展法治宣讲活动,运用老百姓身边的案例制作“以案释法”专题片,深入开展民法典、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劳动纠纷、民族宗教、交通安全、命案防控、婚姻家庭纠纷、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尤其重视民法典宣传工作,多措并举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四抵制四倡导”工作,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公序良俗,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
  依托党政机关“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活动和政法信访系统大走访活动,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基层法院将编印各行业领域法规政策宣传普法资料,同步开展“送法进万家”活动,广泛宣传宣讲各行业领域法规政策。同时,在走访过程中积极运用法律专业知识指导、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开展“法治广播响遍千村万寨”活动,制作一批法律政策、法治文艺节目、消防知识、交通安全提示等广播音频,通过帮扶村的广播“大喇叭”和鸣锣喊寨“小喇叭”每天播放,提高村民法治素养和安全防范意识。9月底前,黔东南州两级法院各帮扶村至少有一条以上法治宣传广播。依托“双报到”“三联三助”工作,同步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同时,在参加“双报到”“三联三助”服务工作的过程中积极运用法律专业知识指导、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开展“传统法治文化大讲堂”,进行传统文化的普法宣传,向群众普及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知识,引导群众增强文化自信、坚定文化自信。有条件的法院加大对法治文艺精品的产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保障服务社会民生
  黔东南州两级法院将加大涉农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建立涉农公益诉讼诉前协调机制,强化与公益诉讼当事人及行政管理对象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好司法建议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因案施策,采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后期管护、碳汇认购等多种方式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
  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把好源头、前端、中端、末端“一源三端”,推进诉讼案件防控解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加强诉源治理,持续开展“无讼村寨”和“无讼乡镇”创建活动,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和大走访作用,坚持“早排查、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工作原则,多举措持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加强人民法庭和法官工作站实体化运行,实现人民法庭由“单一办案”向“多元解纷”职能转变。
  同时,开辟涉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和留守未成年人案件“绿色通道”,从优从快审理该类案件;不断加强司法救助力度,为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积极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审慎办理涉农案件,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
  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各基层法院和本院各部门要把法治教育普及行动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工作来抓,认真落实法治教育普及工作“一把手”责任制,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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