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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法院围绕梵净山重点文物及自然遗产发出首批司法保护令
  本报讯(通讯员 秦玉凤)5月25日,在“6·5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江口县人民法院与江口县人民检察院围绕梵净山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召开了联合新闻发布会。
  在发布会上,江口县人民法院针对梵净山重点文物及自然遗产发出了首批司法保护令,保护令的范围包括梵净山金顶摩崖、敕赐碑、金顶古庙群、梵净山碑林。并由江口县委政法委牵头与江口县人民检察院、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共同签署了《梵净山及其周边生态区域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司法保护令的发出及协作机制的签署是人民法院主动作为、能动司法的体现,有效提升了诉前监督及预防性司法成效,为梵净山环境司法保护筑牢了坚固的执法司法屏障。
  长期以来,针对梵净山及其周边生态区域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江口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利剑高悬,依法严厉打击,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梵净山是世界级自然瑰宝,地理环境特殊、生态系统独特、自然资源得天独厚,是镶嵌在铜仁生态环境桂冠上的绿宝石,2018年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地。生态环境敏感、脆弱,一旦损害难以修复,保护好梵净山及其优质的自然生态环境,是法院的职责和义务,也是重大政治任务。新闻发布会的召开不仅是对梵净山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和大胆探索,也亮明了执法司法的态度,表明了人民法院捍卫生态文明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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