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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经验
■ 记者 王杏 整理
  贵州:
  雷山法院发布全国首份传统村落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蓝皮书
  日前,雷山县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全国首份《传统村落司法保护蓝皮书》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蓝皮书》,两份《蓝皮书》对传统村落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司法保护经验做了详细解读。
  据了解,《传统村落司法保护蓝皮书》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分析2020年至2022年三年期间,该院审理的涉传统村落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特征,介绍该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司法保障的创新举措;第二部分,介绍该院传统村落司法保护机制建设情况及出台的《雷山县人民法院关于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试行)》;第三部分,公布了涉传统村落行政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蓝皮书》则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从近年来该院审理的涉非遗保护案件切入,介绍非遗司法保护基本情况,解读案件特征,剖析案件成因,提出非遗司法保护对策;第二部分,公布该院审理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收获广泛好评的典型案例——国家级非遗项目“苗医药·骨伤蛇伤疗法”传承人王增世肖像权被侵害案;第三部分,介绍雷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第四部分,介绍该院创建“嘎百福”调解室,将非遗文化融入司法调解创新工作;第五部分,介绍该院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机制建设情况及出台的《雷山县人民法院关于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依法保护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试行)》。
  一直以来,雷山县人民法院依托贵州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发展契机,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认真践行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好传统村落;同时,坚持以能动司法提升非遗保护法治化水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尽己所能扬非遗文化之所长、传非遗文化之所美,以法治之光照亮非遗保护之路。
  福建:
  以法之名守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推行“审判引领+多元联动+法治宣传”工作机制,持续释放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新动能,以法治护航历史文化传承。组成“3员额法官+1法官助理+2书记员”的非物质文化司法保护审判团队,设立福建省首家“福建非物质文化创造运用与司法保护工作站”,设置巡回审判点,打造“创作——运用——保护——宣传”的一站式服务平台;鼓楼区人民法院联合多方力量助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建立“知识产权审判工艺美术工业专家库”,引入专家参与审理,发挥专家提供专业意见作用。与公安、检察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建立的联席会议机制,推动犯罪线索移送与共享;运用“党建+”工作机制,与三坊七巷等社区建立党建联盟,推进党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相融合,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与南街街道沟通协作,设立联动办公室,积极融入“六类网格人员”职责,主动靠前服务,实现司法保护多向联动、一体运行;秉持“司法+”理念,组建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推行法官下沉社区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定期前往三坊七巷等实地开展普法活动。
  内蒙古:
  “检察+文旅”构建历史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新模式
  近日,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与旗文体旅游广电局联合召开文物保护工作座谈会,双方就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合作进行了协商,努力构建“检察公益保护+文旅行政执法”新模式,不断增强文物保护工作合力。
  双方就文物保护工作达成三点初步合作意向。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内蒙古乌拉特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将辖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及分布情况等数据与检察院实行共享;建立专家人才库。由于文物保护和法律运用的专业性,双方单位各自选取本单位文物保护专家和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组成文物保护专家库,在日常工作中开展业务、法律咨询等广泛合作;建立文物案件办理协作机制。对于涉及文物保护的刑事案件及公益诉讼案件,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专业支持、督办整改、联合预防等方面开展协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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