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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非遗文化 留住美丽乡愁
依法保护 让文物绽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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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公益保护
守护非遗文化 留住美丽乡愁
在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的麻山地区,有一群苗族人吟唱着口口相传了上千年的《亚鲁王》。《亚鲁王》被称为古代苗族百科全书,2011年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然而,2022年6月,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走访群众时发现,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传承困难,濒临失传风险。
文化遗产是宝贵的精神财富,承载着乡音、乡情、乡愁。然而,一些文化遗产面对不同程度的保护和传承困难。记者采访发现,检察机关正通过探索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公益诉讼,让优秀的历史文化得以传承、发扬、发展,重新焕发光彩。
破解传承难题
“《亚鲁王》是一部苗族英雄史诗,内容是苗语,没有文字,曲调和内容靠口口传唱。”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田向相告诉记者。
去年,检察干警走访到“亚鲁王”唯一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传承人陈兴华家时,听这位86岁的老人忧心忡忡地倾诉道,当地的传承人年龄都在50岁以上,传承的方法也十分有限,相关行政部门未对传承活动开展指导、监督等工作,“亚鲁王”文化面临失传的风险。
发现线索后,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方式立案办理。该院邀请长期从事“亚鲁王”非遗文化研究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全程参与调查取证,走访了85名当地传承人,到有关部门查阅相关资料,深入23个村寨实地查看非遗传承和展示的场所。
“每见到一位传承人,我们都会听他们唱一段《亚鲁王》。”田向相说,她和同事查明紫云县有30余名县级传承人近三年来未开展传承活动、培养传承人才;26个传习基地未开展传习活动,展示馆未发挥宣传功能,展示馆管理较差;相关行政部门未积极履职,“亚鲁王”非遗存在宣传、传承和保护不到位的问题,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强化文物和文化遗产公益诉讼司法保护已成为各方共同关切。
2021年6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探索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总结实践经验,完善相关立法。
在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建议探索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
截至今年4月,全国已有22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在出台的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专项决定中,对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公益诉讼探索予以明确。
去年8月,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负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并主动将检察建议向县人大、县政府抄送备案,积极争取支持。紫云自治县政府责成主管行政机关牵头并成立整改专班,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全面走访调研掌握“亚鲁王”保护和传承现状。
开出保护良方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内,坐落着大畲民居、红三军团革命旧址等“红、古”建筑。红色旧址是苏区时期的红色印记,古建筑见证着一代代石城人奋斗的点点滴滴。
“大燕回巢时、游子归乡日,人们总是会到这些建筑中去看看。”石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温徐亮说,这些承载着历史文化和群众乡情的重要建筑,却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除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外,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对本地文物和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进行“体检”,对症开出保护“良方”。
去年9月,石城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之力守护石城“红、古”建筑,通过检察建议依法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消除隐患,常态化做好管理维护工作。针对当地红三军团革命旧址未布展利用的问题,该院发出检察建议后,行政主管部门争取到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资金,通过精心布展重现苏区时期光荣历史。
“车头文昌阁建于1919年,它承载着厚重的客家历史,也是寻乌游子寄托乡愁的地方。”赣州市寻乌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王泉花介绍说。然而,车头文昌阁年久失修,主楼和围屋均有多处破损开裂,随时有坍塌危险,亟待“抢救治疗”。
寻乌县人民检察院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导向,深度开展走访核查、交流磋商、座谈调研,向职能部门送达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要求被建议单位高质高效整改,及时修复文物原貌。
2022年12月,投入350余万元的文昌阁保护修缮工程竣工验收,车头文昌阁如愿实现“以旧焕新”,“客家韵”风采再现。
在福建省永春县岵山镇,350座华侨参与兴建的百年古厝连成了片,高翘的燕尾脊,诉说着千年古镇的风雨沧桑。
近年来,为了让乡愁故里有故事可讲、华侨文化有印记可循,永春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检察为着力点,用心用情守护游子逐梦寻根的“乡愁印记”。
萝峰坑村、水西村分别拥有800多年、600多年的发展历史,被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广州市传统村落。然而随着城市的发展,两个村落原有地形地貌和传统街巷肌理遭受严重破坏。广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并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履职,并推动完善长效保护和利用机制,实现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发展同步。
……
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和文物保护行政部门积极探索建立文物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共同提升文物安全保障能力;主动争取党委、人大、政府重视支持,加强与文物部门的协作联动,推动完善了文物长效保护和利用机制。
促进乡村振兴
检察机关履职监督文物、遗产传承保护,同时积极寻找促进乡村振兴、当地发展的同向发力点。
“‘亚鲁王’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田向相说,“我从小就在苗乡长大,对本地群众而言,‘亚鲁王’也承载着乡音、乡情和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传承保护最好的方法就是让它‘活’起来。”
该院开展监督后,紫云自治县相关行政机关着力加强对传习基地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加大对传承人的考评力度等工作;启动“亚鲁王”非遗传承研修培训计划。行政机关与县教育部门联合组织“非遗文化进校园”活动10余场次,在中小学校增设“苗语特色课程”。主动争取非遗项目专项保护资金用于开展传承保护、成果研究及国家级、省级、县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的补助等,鼓励传承人授徒传艺。
“亚鲁王”非遗文化传承和保护与当地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同乡村振兴相结合,积极引导和扶持传承人在当地4A级景区和民族特色村寨“网红打卡点”展演,打造主题旅游线路、旅游产品,为传承人创业提供平台。
去年10月,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成立“紫检蓝护非遗美公益诉讼工作室”,派出精通苗语的双语检察官协助“亚鲁王”文化研究中心开展工作,并与行政机关共同会签加强非遗保护工作的协作机制,推动行政机关建立非遗代表性项目专家评审、非遗传承人考评和县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办法等制度。
“亲情温馨心中记,良言秘经记心间。指引我们走正道,照映我们奔前程……”陈兴华老人把检察机关办案带给他的感受创作成了新的曲目,在民族传统文化培训班上与学员分享。
古老的《亚鲁王》与新的故事,伴着或悠扬或欢快的旋律,被人们继续传颂。
(据《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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