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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钱免考驾照? 检察官:批捕!
■ 通讯员 熊娜娜
  【案情回顾】不用考试,花钱就能拿驾照,这话一听就有问题,可偏偏有人试图走捷径。结果,驾驶证没到手,钱也没了。
  近日,余庆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邱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多名被网络诈骗的被害人就上了这种骗局的当。
  2022年2月,被害人刘某看到街边墙上张贴的免考驾驶证广告后十分“心动”,便添加了“李教练”的微信,“李教练”表示“不用学、不用考,只要交钱就能拿证”。听到这样的话,让文化程度较低,又没有时间学车的刘某心动不已。于是,刘某向“李教练”提供的银行账户内转账9000元用于报名和考试。直到同年7月,“李教练”以各种理由拖延拿证,刘某才意识到被骗,遂到余庆县公安局报案。
  余庆县公安局根据刘某提供的诈骗收款账户,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邱某某。经查,系邱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将其妻子、朋友的银行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多次在ATM机上取现,帮助转移犯罪所得。现已查明刘某等多名被害人被以相同的“骗术”诈骗,涉案金额达2.58万元。
  【法律解析】余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八十条之一第一款: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想要取得驾驶证,必须经过正规的学习、培训以及通过管理部门的考核,任何形式的代办均系违法行为,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或是使用虚假的驾驶证更是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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