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基层
第04版:综合
第05版:区域
第06版:区域
第07版:视界
第08版:公益广告
标题导航
凯里市:绘就“和美”锦绣新图景
清镇市法院组织党员及青年干警 到廉政建设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暴力袭警 被告人被判拘役三个月
普法宣传进乡村 法治意识入民心
兴义市法院郑屯法庭 司法为民暖人心 村民点赞送锦旗
交钱免考驾照? 检察官:批捕!
诗意农家景色新 乡风文明润心田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兴义市法院郑屯法庭 司法为民暖人心 村民点赞送锦旗
本报讯(通讯员 韦明皇 陆亚丽)“法官,感谢你帮我们化解了陈年纠纷,维护了几十户群众的集体利益……”日前,兴义市人民法院郑屯人民法庭收到一面写有“心系民众,公正执法”的锦旗。
1989年,兴义市鲁屯镇某村民小组与村民陈某某签订20亩林地承包协议,流转期限为20年,还约定栽树成林后实行“三七开”分成。2009年,山林承包期限届满,但双方没有续签合同,陈某某仍在土地上种植、管理林木至今。
“近几年,陈某某私自改变部分林地使用性质,有可能造成水土和生态失衡。为此,小组村民有意见,经多次与其协商无果,我们将陈某某起诉到法院……”村民小组代表说。
郑屯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后,鉴于此案系村民纠纷的特殊性,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到实地查看林地现场,认真倾听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从1989年承包林地至今,这30多年时间里,20亩林地是我在管理。我60多岁了,没有太多精力再去种植管理了。林地可以返还给组里面,但是要按照合同规定补偿我……”被告陈某某向法官坦言。
法庭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无果。
法院认为,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承包期限届满后,并没有续签合同,被告陈某某继续管理案涉林地没有合法依据,侵害了林地所有权人的权属,依法应停止侵权并予以返还;判决陈某某停止侵权并返还林地8亩。
“我服从判决,不上诉。”被告陈某某表示。
“因被告陈某某未在本案中提起反诉,且所栽种林木的价值不确定,无法按合同约定进行分成,故陈某某可待林木价值确定后,另案向村民小组主张权利。”该案主审法官刘远鹏判后答疑。
陈年纠纷很快得到解决,当地村民纷纷给法官点赞,遂出现文中开头一幕。
“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肯定,将进一步激励我们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我们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化解涉农纠纷,护航乡村振兴,为打造‘康养胜地、人文兴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兴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罗柠表示。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DDCPC.COM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