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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法院为400余名农民工追回工资
本报讯(通讯员 胡军)近日,罗甸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4起涉农民工劳务工资案件,为400余名农民工追回所欠薪资27.83万元,全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黔南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罗甸县某乡镇开展蚕豆种植项目并聘请当地4个村400多名农民工为其提供劳务,项目完工后却一直未支付劳务工资27.83万元,众多农民工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为快速解决矛盾纠纷,减少农民工诉累,罗甸县人民法院与县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4名农民工代表、黔南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由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协议约定,黔南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分三期支付劳务款项。到期后该公司以各种借口拒绝履行支付义务。
今年2月13日,4名农民工代表依据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分别向罗甸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罗甸县人民法院受理立案后将4起案件并案执行。案件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黔南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并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无果,其后又多次往返于公司注册地实地调查公司财产,也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在此期间收到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黔南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将一笔应支付给公司公账的赔偿款汇入了公司股东个人账户的线索,承办法官核实后立即对该名股东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因股东已将款项转移实际冻结金额为零,本案陷入执行僵局。
考虑到该案涉及人数众多,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积极稳妥促进执行,承办法官向罗甸县公安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对被执行人黔南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某实施布控,最终成功拘留孙某某。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的释法明理,从情理法多角度向其阐明其中的利害关系,面对执行的威慑力,孙某某联系家属从外省赶来付清全部款项,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罗甸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深入落实“贵在执行”攻坚行动工作要求,从严公正执法,进一步加大对逃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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