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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成长情暖童心
乌当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制定《校园性侵预防及处置制度》
  本报讯(通讯员 陈欢)为持续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将“检护成长·情暖童心”法律监督专项工作落到实处,近日,由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乌当区人民法院、乌当区公安分局、乌当区教育局制定《校园性侵预防及处置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主要从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发现机制、处置方式、责任追究、被害者救济、定期通报等方面规定了预防校园性侵的措施和处置校园性侵案件的流程。
  《制度》规定,乌当区人民检察院、乌当区人民法院、乌当区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协助乌当区教育局做好预防校园性侵的法治和安全防范教育工作,参与案件会商,形成依法打击合力,由检察院、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辖区内学校走访监督,做到校园“三防”体系建设、校外培训机构、周边经营场所必查,坚持边督边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乌当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预防校园性侵的教育和培训,加强教师管理,严格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并进行动态管理,每年定期进行犯罪记录查询,由专人受理校园性侵线索的举报。如发生校园性侵案件,学校应立即向乌当区教育局报告,并直接向乌当区公安分局报案,同时向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备案,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对包庇罪犯、隐瞒不报的,区教育局应将相关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坚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下一步,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能动履职,联合相关部门持续抓好制度落实,加强校园安全建设,筑牢预防校园性侵防火墙,并主动将检察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体系,全方位、多角度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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