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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亚飞:上门释法解心结
刘亚飞(左)上门释法。

 ■记者 龙立琼 通讯员 安敏 刘霞兰
  我叫刘亚飞,是丹寨县人民法院速裁庭法官。作为一名基层法院法官,我非常清楚在农村每一起家事纠纷背后是剪不断的血缘亲情,因此我在审理涉及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时,始终认真查明事实,保持客观理性,努力修复家事背后的关系。
  今年3月中旬,我接到了一通意外的电话。“你好,请问你是刘法官吗?我在抖音看到你们法院发的公告,龙某是我堂哥,他老婆起诉离婚,但他本人瘫痪在家,无法到法院开庭,现在要怎么处理这个事情。”
  电话中提及的这起案件我很清楚,案件立案受理后,被告的电话始终是停机状态,邮寄的材料也因无人签收而被退回,法院按法律规定对被告进行了公告送达。
  我向来电人询问龙某的生活情况,对方说:“去年他在汕头市务工时突发脑梗,现在卧床休养,父母都是70多岁的老人,小孩在读小学,家庭比较困难。”
  我向来电人进行解释:“很感谢你把这个情况反馈给我。这个案子已经在法院立案受理了,除非原告自愿撤诉,按照程序这个案件法院还是要依法进行审理。麻烦你把这个事情告知龙某及他家人。考虑到他的情况,你们可以去帮他申请法律援助,委托律师来开庭,也好保障他的权利。”
  “谢谢法官,那我先去帮忙申请,不懂的我再联系你。”对方口气缓和了许多。
  挂了电话后,我立即联系原告李某,进一步了解双方纠纷具体情况。
  李某说:“我俩夫妻感情并不融洽,有了孩子之后更严重,经常为一些小事情吵架和动手,2020年9月,我们就分开出去打工,一直没有再联系,他的具体情况我不是很清楚。”
  我问道:“你看你们俩人有没有和好的可能?一起经营家庭,一起抚养小孩。”
  “法官,我跟他没有任何感情了,见面就吵,我们在2022年初协商过离婚,但我们都想抚养孩子,债务也没有协商好,这件事才一直搁置。”李某坚定地回答。
  想到原告离婚态度坚决,无法调解和好,被告身体情况又不宜出庭,我内心有些沉重,好在开庭前一天被告申请了法律援助,开庭时龙某委托律师出庭,我内心有了底。
  4月13日下午两点半,庭审正式开始,原告及其委托律师还有被告委托律师到庭,在庭审过程中,我依法组织双方调解。围绕双方的争议焦点,我向其释法明理后,原告同意调解离婚,被告委托律师陈述了被告对于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的意见,原告也同意被告提出的方案。考虑到被告龙某身体情况,原告李某主动提出给予2万元的经济补偿。
  庭审结束后,鉴于龙某的特殊困难,为了充分保障他的诉讼权利,我决定上门把具体庭审情况告知他。
  4月13日下午5点,我和法官助理以及龙某的堂兄弟来到龙某家里。他的父亲很热情地招待我们坐下。
  我表明来意:“我今天来一是把今天庭审情况跟龙某说一下,保障他的诉讼权利;二是希望龙某能重新振作起来,放下心结,早日恢复健康。”
  听我讲完后,龙某靠着床头说道:“律师已经跟我说了,我同意调解离婚,感谢法官尽心尽责为我们双方考虑,以调解方式来解决这件事情,留了点体面。”
  现在,该案调解书已送达至双方当事人手中,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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