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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法院:横向联动共绘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同心圆
■通讯员 马倩
自3月16日“南明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在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以来,在各级依治办的统筹下,南明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审判职能,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目标,依照“纵向主导协调,横向联动发力”思路,深入行政机关开展座谈培训、深入争议现场调查案情,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探索完善“法院主导、属地参与、政府配合、多元调解”的协调化解模式。今年以来,南明区人民法院审结行政案件73件,经协调化解后撤诉33件,成功率45.21%。
以“一个中心”为依托,推动行政争议前端治理与实质化解并重新常态。依托南明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有效发挥集中管辖法院的纽带、保障和监督作用,同属地司法行政部门的组织优势、资源优势相融合。按照“每案必宣、每案必调”的原则进行分层过滤,在立案前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宣传引导并由专职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针对被诉行政行为有瑕疵或行政机关能主动自我纠错的,交由行政机关在立案审查期限内组织协调或自我纠错。大力实施“以案释法”,到涉诉较多或败诉率较高的行政机关进行培训宣讲和“大走访”10余次,通过亮数据、析案例、厘问题,生动诠释行政执法平衡兼顾“合法”与“合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行政机关执法理念升级和执法行为规范提供理论依据参考,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以“一个方案”为指引,健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新体系。南明区人民法院以《贵阳贵安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运行规则(试行)》为指引,落实法院主导协调,司法行政机关协同配合,行政机关积极参与机制。诉中将通过发送行政争议化解邀请函,邀请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参与联席会、研讨会、总结会。不定期通报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登记制度,当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3件,整体呈上升趋势,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积极应诉,让“结案了事”走向“案结事了”。
“以‘N个维度’为保障,构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新格局。该院聚焦重大案件、重大改革、重大矛盾、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点、线、面结合,以点为基,推进个案快速化解,以线拓展,加强行政与司法互动,以面覆盖,在各级依治办的统筹下,多部门互通协调;坚持问题—效果导向,将化解经验类型化、典型化,现已收集示范和警示案例8件,为下一步发布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典型案例奠定基础。同时以效果为落脚点,将“解决问题”作为“监督权力”“保护权利”的结合点和落脚点,力促依法行政。
下一步,南明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纵向主导协调、横向联动发力,进一步聚集优势解纷资源,及时有效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助力贵阳市“两降一保”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提升行政机关公信力;同时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优化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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