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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云监管”助力降低诉前羁押率
  本报讯(通讯员 付国瑾 徐凯)近日,都匀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对犯罪嫌疑人罗某某、杨某某、李某某适用“云监管”,以科技代替人工解决非羁押人员监管难题,依法降低诉前羁押率。
  为高质量做优刑事检察,参与社会治理,推动非羁押诉讼工作,都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都匀市公安局会签《关于对非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云监管”工作意见》,采取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执行模式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设置“云监管”系统。
  “云监管”系统由数字监控APP及电子手环两种模式交替使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对适用非羁押诉讼程序,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云监管”措施的,可根据案件需要决定采取数字监控APP安装或电子手环佩戴方式进行监管,二者均具有远程定位监控、追踪、历史轨迹查询、电子围栏报警、破坏报警等多种功能,办案人员可以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系统监管端APP随时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时信息,将“办案人员管理”与“云端数据管理”相结合,解决了办理强制措施后监管依旧困难的一系列问题,让犯罪嫌疑人回归日常生活的同时也保证了诉讼程序的流畅运行,实现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
  下一步,都匀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和完善“电子手环”应用机制,最大程度减少不必要的羁押,充分释放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和温度,将“办案”和“治理”贯穿刑事检察工作始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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