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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启动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本报讯(通讯员 刘艳萍)为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4月17日,黎平县人民检察院通知黎平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14名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自此,黎平县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依法全面铺开。
  《意见》第五条规定: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本人或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案情重大复杂的、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弥补了法律帮助的空缺,充分保障涉案当事人的辩护权,进一步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走深走实。
  下一步,黎平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法能动履职,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刑事诉讼效率,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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