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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县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
  本报讯(通讯员 王国兴)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最大限度保护水域生态环境,4月19日,普定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在普定县夜郎湖水域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鱼苗36600尾,活动邀请了两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
  夜郎湖水域属长江流域,是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区域。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源于普定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以来办理的多起涉非法捕捞水产品民事公益诉讼案。按照“谁损害、谁修复”的原则,该院督促涉案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通过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购买鱼苗进行放流,修复对水域生态造成的损害,进一步保障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水域生态发展。
  活动中,工作人员依次将鳙鱼、鲢鱼等鱼苗有序投放到夜郎湖,鱼儿欢快地向湖中游去。同时,为加大长江“十年禁渔”普法宣传力度,检察干警通过展板展示、现场问答、以案释法,向周边群众和涉案当事人开展现场普法,起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此次活动加深了我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认识,作为一名志愿者荣誉感和责任心倍增,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努力下,生态环境建设会实现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美丽景象。”“益心为公”志愿者刘洁深有感触地说道。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下一步,普定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大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办理力度,坚持“打击与修复”相结合,积极推动受损生态得到及时有效修复,以检察履职助力地方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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