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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起纠纷 法官巧化解
魏光勤现场调解矛盾纠纷。

  ■ 记者 龙立琼
  我叫魏光勤,是正安县人民法院安场人民法庭负责人,也是一名女法官。到安场人民法庭工作已经好几个年头了,相较而言,安场人民法庭辖区人口多、企业多,案件多发且复杂,如何妥善处理好群众之间矛盾纠纷,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是挑战,更是责任。
  “啪,现在开庭!”3月30日,在正安县瑞濠街道瑞濠居委会,我们用一条横幅,一把法槌和简单的几张桌椅板凳组建了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因取快递引起的健康权纠纷,居委干部及部分群众代表积极旁听庭审。
  时间回到1月18日,原告李某如往常一样去离家不远的快递店领取自己前些日子在网上精心挑选的小商品,结果却迟迟未能找到自己的快递,快递员何某某便提出让李某某到工业园区的集散中心查询一下,但李某某在集散中心也未能找到,便气冲冲回到快递店,认为是快递店的工作疏忽弄丢了自己的快递,便与何某某起了争执,并对何某某进行辱骂,引发何某某情绪失控,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导致李某某多处软组织损伤。
  经报警处理后,双方对李某某受伤赔偿一事迟迟未能达成协议,李某某便一纸诉状将何某某告上法庭。
  了解到案件的来龙去脉后,我没有急着像往常一样立案确定开庭时间,而是第一时间来到快递店,联系到了案件当事人何某某。何某某告诉我:“其实本来她的快递就不属于我们的快递公司,那天她来领快递,我也第一时间按照她提供的快递单号查询了,但是确实没有这个快递,我就想她可能是搞错了,就让她去集散中心找一找,结果她回来就对着我骂,起初我也一直忍着,但她越骂越难听,导致我突然情绪失控,就和她发生了抓扯,后来警察也到了现场,我也受到了行政处罚,她受伤我承认是我导致的,但她却让我赔5万块,我觉得她没有伤到那么多,所以我只愿意支付她医疗费用,其他的我不愿支付,也没钱支付。”
  听完何某某的陈述,我发现其实双方都有调解的意愿,只是双方可能都是年轻人的缘故,事件发生了这么久还在赌气,也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虽然案件的起因是李某某骂了你,但你无论如何不应该动手,尽管你已经受到了行政处罚,你在案件中属于侵权人,你仍需对李某某受伤这一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事件的发生不是你一个人的过错,双方都有责任……”我详细地向何某某分析了他在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过错、责任大小以及赔偿构成等,何某某也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法官,我愿意赔偿她,但是5万块太多了,能不能让她少要一点?”
  鉴于此,我立即拨通了原告李某某电话,向其释法明理,分析了她在案件当中应承担的责任,李某某当即表示:“法官,我也知道自己不应该骂人,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我现在也愿意调解,该我承担多少责任我就承担多少责任,我没有异议。”
  既然双方都有调解意愿,又考虑到案发地在瑞濠街道,其群众大多来自全县各乡镇的易地扶贫搬迁户,生活习性和地区差异明显,类似的打架扯皮事件屡见不鲜。我决定利用这次机会,开展一次巡回审判,通过巡回审理对辖区的群众进行一次现场普法,让大家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
  在庭审现场,法庭将原告提交的证据、诉讼主张及费用构成一一告知被告,并对原告造成的损失进行了认定,明确了双方在此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和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比例。本着以和为贵、案结事了的目的,对双方当事人进一步释法明理,竭力调解,促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兑现了赔偿金,至此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旁听庭审的群众也感叹:“其实都是小事,要管理好自己的情绪,多学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是啊,多少纠纷都是源于一时的愤慨,遇到不顺心的事,如果能够冷静,也许“麻烦”就不会找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切不可“率性”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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