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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少数”出庭出声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
——黔南州府院联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通讯员 马丹 记者 罗翔
  2022年12月,黔南州委副书记、州长钟阳坐在了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出庭应诉并陈述、答辩和辩论。
  行政机关负责人既“敢于出庭”又“善于发声”,标志着法治建设“关键少数”依法行政意识有效增强,依法行政正成为黔南州各级政府的鲜明印记。
  近年来,黔南州两级法院不断优化行政审判工作机制,深化府院联动举措,将监督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抓落实,以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着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和“一降一升”工作,扎实助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黔南州法治政府建设。

  做实做细“一降一升”工作

  黔南州两级法院紧扣“一降一升”工作部署,定期向党委、政府报告通报,府院不定期召开“一降一升”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难点问题,联动推进。积极推动“关键少数”实质参与庭审,不断提升出庭应诉实效。依托建立的“周推送、周反馈、庭前督促、定期汇报”及“一案一提醒、一案一督促”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联系机制,在确保负责人100%出庭应诉的基础上,着力推动“关键少数”出庭出声。
  2022年,黔南州在全省率先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州、县(市)两级政府“一把手”出庭出声全覆盖。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撰写的黔南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改革经验稿件《“告官”能“见官”成为常态,这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100%》被中央政法委点评为“贵州探索”。
  强化判前沟通机制,督促行政机关自行纠错,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黔南州两级法院建立行政案件判前沟通机制,在案件审理中发现行政机关执法行为不规范或存在瑕疵的,积极向涉诉行政机关进行败诉风险提示,引导行政机关主动进行自我纠错或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对行政机关存在“不愿”“不敢”自纠或者协调化解有难度的案件,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州委依法治州办联动开展协调化解工作,形成府院联动、上下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模式。2022年,该州行政机关败诉率下降至12.50%,低于全省平均值。

府院联动促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创新协调工作举措,推动行政争议源头上实质化解。强化协调工作贯穿行政诉讼全过程。黔南州两级法院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协调机制,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将诉前、诉中协调工作贯穿诉讼全过程,即立案时、审理中、庭审中、宣判前等各个节点,随时启动协调程序对案件进行全面协调化解。
  确保案件协调方案的可行性,避免程序空转。对启动协调程序的案件,要求行政机关必须提交经县市协调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决定的书面协调方案给法院,确保协调方案的可行性。召开案件协调会,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及时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
  推动多元社会力量参与协调,合力化解争议。组织案件协调时,邀请争议地相关部门协同参与协调,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检察院等参与案件协调,提高化解争议成功率。
  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积极作用。告知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参与协调的权利、义务。黔南州两级法院在发送行政机关应诉通知书中充分告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权利、义务,开庭前发送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在组织召开协调会时向行政机关发送负责人参与协调通知书,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协调。
  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发言机制。在庭审中增加行政机关负责人结合庭审就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发表意见的庭审发言环节,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庭审中主动与当事人进行协调沟通,缓解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对立情绪,真正从源头上化解矛盾。
  行政机关负责人跟踪、参与案件协调化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全程跟踪案件的协调化解情况,督促协调方案的出具、落实以及后续达成的协调意见的履行。召开案件协调会,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协调会,并就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诉求予以积极回应、解决。
  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府院合力联动化解。建立可协调案件信息推送、反馈共享机制。依托建立的行政案件“一清两包三督促”、诉前、判前“预警”沟通工作机制和“两提两核一直达”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府院之间实现数据及时共享、问题及时沟通、措施及时商议、结果及时反馈。
  加强个案共同协调化解,实质化解行政争议。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全州法院可协调化解案件台账,并不定期向州委依法治州办推送,州委依法治州办统筹全州涉诉行政机关开展案件协调化解工作。2022年,黔南州两级法院召开诉前、诉中协商会议62次,行政一审案件协调撤诉率同比上升10.99%。
  深化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畅通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渠道。围绕“一降一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执法和司法标准统一等相关问题,2022年,黔南州两级法院不定期召开府院联席座谈会59次。2022年5月,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州司法局在三个集中管辖法院分片区召开了“一降一升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联席座谈会,就府院常态化联动协调化解行政争议的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有效推动府院联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机制纵深发展。该州重大行政争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全州行政机关诉前协调工作开展情况及行政机关败诉率、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司法建议反馈落实等情况在全州范围内进行定期通报。

行政审判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

  开展“送法进行政机关”,助力行政执法培训,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就行政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通过开展法治培训讲座进行交流,统一行政执法和司法审查标准,2022年,黔南州两级法院开展送法进行政机关22次,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各级行政机关发送行政审判白皮书400余本。
  发布一批典型案例以案示警,规范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行为。针对近几年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协议、行政强制执行、行政赔偿以及非诉行政执行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编写了18个行政审判典型案例推送至州委依法治州办,由该办向州、县、乡镇三级行政机关发放,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手边书”,真正实现“审好一宗行政案件,规范一类执法行为”。
  开展行政案件巡回审理,将“便民诉讼+法治培训+诉源治理”协同推进。在争议发生地巡回审理,邀请重点行政执法部门“零距离”旁听庭审,打通法治政府建设的“最后一公里”,以庭审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应诉能力提升。2022年,黔南州两级法院开展行政案件到争议发生地巡回审理24场。
  发送综合司法建议,提供依法行政精准建议。在发送个案司法建议的同时,加强对综合性司法建议的运用。2022年,黔南州两级法院向行政机关发送个案司法建议23份,发送综合行司法建议15份。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各县市在推进“一降一升”工作及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中分别向12县市人民政府发送综合性司法建议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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