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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法院积极推动“无讼村居”创建
  本报讯(通讯员 李聃柰)近年来,惠水县人民法院主动作为,着力基层治理,以先行创建断杉镇翁平村、羡塘镇白硐村为“无讼村”示范模板,在辖区党委领导下多方协力共同打造司法“无讼区”,健全完善非诉矛盾化解机制,及时彻底消化社会矛盾纠纷及隐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断杉镇翁平村总面积12.5平方公里,15个村民组,440户1896人。
  2021年2月9日,该村梨子树组村民彭某昌来到村委会,找到断杉人民法庭翁平村司法联络点的联络员蒲德君,告诉其同胞兄弟彭某富私毁其院落围墙做通道之事。
  蒲德君听完来人诉求后,立刻向断杉法庭反馈了相关情况,法庭干警决定上门化解纠纷。
  到了约定日期,法庭干警背上审判包来到事发现场,在彭某昌家的围墙外,邀请了司法联络员和几名寨老一同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法庭干警摆清事实,析法明理,疏通思想隔阂,消融矛盾症结,直到两兄弟握手言和、重修旧好。就这样,一起“萧墙之祸”足不出户就平息了,翁平村又恢复了往日的和谐宁静。
  2022年6月,羡塘镇白硐村磨冉组村民涂某羊因替他人办理驾驶证委托培训事宜而官司缠身。涂某羊的委托人杨某龙、龙某平、张某学等人因追索缴纳的培训费用先后诉至断杉法庭。
  受案后,法庭干警来到该村进行走访调查,查明事实后,法庭结合案件的特殊性,着眼于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角度,决定“以案带案”开展示范性裁判和矛盾纠纷集约式化解。法庭先是以更具代表性的张某学诉涂某羊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为范例,邀请该村司法联络员、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到场参与调解,杨某龙、龙某平旁听。
  调解成功后,法庭做通最先起诉的杨某龙、龙某平两人的思想工作,准其撤回起诉,然后将案件推送给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该人民调解组织“依葫芦画瓢”,很快也成功指导有关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动员当事人到法庭进行司法确认。
  就此,数起同类型案件得到了和平解决,同时也提高了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同类型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为今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累了宝贵经验。
  下一步,惠水县人民法院将以更加科学合理的体系、高效运行的模式推动“无讼村居”创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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