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
工伤理赔遇难题 法律援助解困境
王女士为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赠送锦旗。

  本报讯(记者 熊瑛)三次伸出援手,在贵阳市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不懈努力下,王女士终于拿到了被拖欠三年的工伤赔偿。感激不已的她专程从黔西市赶来,为服务中心送上印有“公平正义促和谐法律援助解民忧”字样的锦旗。
  2020年4月7日,王女士受某劳务公司指派,在工地上搬运材料时意外摔伤致左手骨折,公司将其送至医院治疗并支付了医疗费用。医疗结束后,王女士与公司多次协商赔偿事宜均未果。
  2020年12月30日,王女士来到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查,其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经济困难的认定标准,该案件类型属于援助范围,援助窗口工作人员当即受理了案件并首次指派贵州万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治龙对其进行法律援助。
  经研判,赵治龙认为本案可能主张工伤赔偿或提供劳务者受害赔偿,并将二者的区别、利弊、风险、程序等一并告知王女士,最终王女士选择以工伤赔偿为案由。赵治龙遵从当事人意愿,为王女士申请劳动仲裁。
  经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认定该案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故而驳回王女士之申请。后赵治龙就本裁决向王女士进行详细解释并建议其到人民法院直接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主张相应权益,并告知其可以继续申请法律援助。
  2021年8月19日,王女士在距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仅剩4天时到中心法律援助窗口申请援助,工作人员审查其材料时发现其申请材料尚缺《经济困难证明》。
  考虑到王女士从黔西至贵阳路程遥远,工作人员启动“容缺受理”服务机制受理了该案件,并再次指派赵治龙对其进行援助。
  2021年8月23日,人民法院通过简易程序公开审理了该案件,在援助律师的据理力争下,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王女士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共计10640元。
  判决生效后,王女士多次联系被告要求履行赔偿义务,但对方态度恶劣拒绝履行。
  2022年9月,无奈的王女士将这一情况告知援助律师赵治龙,其立即将该情况向中心报告,中心又为王女士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并第三次指派赵治龙为其提供援助。赵治龙立即为其代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并递交至南明区人民法院。2022年11月,王女士终于领到该笔赔偿。
  王女士只是众多法律援助受益者的一员,法律援助让法治暖民心惠民生。今年以来,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为29名民事案件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其中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6件,涉及金额41万余元;劳动人事争议5件涉及金额17万余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4件,涉及金额35万余元。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DDCPC.COM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