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3版:基层
第04版:综合
第05版:区域
第06版:区域
第07版:视界
第08版:公益广告
标题导航
“三合”构建威宁综治服务新格局
民法典宣讲团 走进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附条件不起诉+督促监护令” 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虚假诉讼,原告变被告
赫章县检察院 监督增殖放流 助力生态修复
织金:构建“四个体系”推进“塑形行动”走深走实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附条件不起诉+督促监护令” 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本报讯(通讯员 宋佳明 周春)“这孩子转变真的太大了,经常很早就起来帮助打扫社区卫生,见人就礼貌地打招呼,还经常为社区老人提供帮助……”近日,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在对一起正处于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明(化名)的表现情况进行回访时,小明的邻居如是说道。
事情要从2022年9月说起,辍学的小明认了一社会闲散人员王某做“大哥”,不多久,王某预谋抢劫他人,担心小明等人知道真相不敢干,以被害人梁某欠钱不还为由欺骗小明等人帮忙“催款”。其间,小明得知王某真实意图是抢劫,但讲“江湖”义气的他,仍然提供放哨、看守被害人的帮助行为,致使梁某被抢走6000元。案发后,小明在亲属带领下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当时不应该意气用事,检察官姐姐,请帮帮我。”案发后见到检察官,小明哭着说。
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小明受他人教唆抢劫,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确有悔罪表现。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同年12月,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召开不公开听证后对小明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缓刑考验期为6个月。
案件虽告一段落,但是小明最大的问题还没得解决。
检察官在调查中发现,小明父母常年在外务工,无人监护的小明疏于管教,结交了社会闲散人员,从而误入了歧途。检察官多次与小明父母电话沟通交流,指出他们教育方式存在的问题,依法向小明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结合实际对他们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小明父母认识到了监护失职的问题,现已回到当地务工并教育孩子。
“现在小明很听我们的话,在家里也会帮忙做家务,太谢谢你们了”。检察官进行回访时,小明父母感激地说。
“检察官姐姐,谢谢你们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和爸妈说了想去职业学校学习一门技术傍身,他们已经联系学校了,好高兴,我还有未来!”小明向检察官说。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DDCPC.COM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