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基层
第04版:综合
第05版:区域
第06版:区域
第07版:区域
第08版:理论
标题导航
落实入职查询制度 全力保护未成年人
多部门联合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
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 督促依法追缴土地出让金
“不起诉+法治教育+社会公益服务”传递司法温情
联动评查促规范执法
威宁检察院能动履职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数字检察”点亮“智慧监督”
图说新闻
图说新闻
争做“法治毕节”“法治威宁”示范创建先锋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落实入职查询制度 全力保护未成年人
本报讯(通讯员 王戡)近日,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通过该院自主研发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大数据监督模型”数据比对,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前有多次侵害未成年人的行政处罚记录,承办检察官及时调阅相关卷宗,通过对上述行政案件进行审查,发现该违法行为涉嫌犯罪,遂启动立案监督程序,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将该桩犯罪案件一并移送起诉。
据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大数据监督模型”是该院自主研发的数字检察监督模型,通过调取当地教育、卫健、民政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信息,与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记录、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刑事案件等数据进行碰撞比对,及时发现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建议相关部门及时依法处置,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同时,还能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提供入职查询,通过批量数据比对,大幅提高查询效能,及时发现拟招录人员违法犯罪信息。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DDCPC.COM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