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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部署开展“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
  本报讯(记者 封瑜 通讯员 代文婷)4月6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省法院“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
  会议要求,要坚持系统思维,按照“一年强根基,两年重深化,三年大提升”递进式目标开展好“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推进司法质量、效率和效果显著提升。要推进思想观念现代化,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司法实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作为衡量案件质量的评价标准;坚持法治思维,实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质量与效率相协调,专业化与大众化相结合;坚持争先创优,探索形成案件质量提升“贵州经验”。要推进工作体系现代化,完善司法服务工作体系,用最少的程序实质解决每一个纠纷;完善司法裁判工作体系,推进案件办理规范化、标准化;完善责任落实工作体系,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审判权运行监督;完善审判管理工作体系,推进审判管理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完善信息化建设工作体系,健全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要推进工作能力现代化,着力提升政治能力、司法履职能力、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和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不断完善依法能动履职的知识体系,全面提高履职能力,确保司法供给能力和服务能力紧跟人民群众越来越高的司法需求。
  会议强调,开展“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是全省法院未来三年共同的大事,全省法院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立足“省院主导、中院主责、基层院主抓”组织定位,全面汇聚工作合力。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以高质量司法巩固党长期执政的根基;要用好调查研究这一重要法宝,把调研作为决策的前置程序,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提准对策;要强化统筹确保全员全程参与,形成上下联动、全面协作、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打造胜任新形势新任务的法院队伍,通过强化学习培训、关键少数示范带头、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等提振队伍担当履职、善谋实干、争先创优的主观动能;要全面从严管理,强化司法作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开至全省各中、基层法院。贵州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厅级干部,二级巡视员,二级高级法官,各部门中层正、副职及全体员额法官在主会场参会,中基层法院全体班子成员、内设机构中层以上干部及全体员额法官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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