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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检察院:大数据赋能案件管理
  本报讯(通讯员 梅睿 记者 罗翔)“涉案财物我们在这个系统上就能移交了,法检公三方共管,实物仍然保管在涉案财物共管中心,这就实现了对涉案财物的实时、全流程监督。”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打开电脑上的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介绍道,自2021年下半年运用该平台以来,管理系统成功入库有涉案财物的案件15件,共29个物品,实现“数据多跑路、办案人员少跑腿”,有效提升了司法办案水平。
  据了解,近年来,龙里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数字赋能检察工作,利用大数据探索打造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涉案财物共管平台,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政法各单位之间的信息整合与数据共享交互、业务协同办理。
  据介绍,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主要是基于业务协同实现各政法单位间刑事案件跨部门移送,节约办案时间和成本。龙里县人民检察院依托该平台,实行“双轨制”“单轨制”并行的办案模式。在充分利用共享电子卷宗和案件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强化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各个办案流程节点的文书交互。自2020年建成跨部门大数据平台以来,该院运用平台受理单轨案件1020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322件,审查起诉案件698件,电子换押446件7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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