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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检察院 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
  本报讯(通讯员 杨琴 王翼)近日,平塘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交通肇事案,在“天眼”宁静区环境保护检察听证室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平塘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机关代表、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被害人家属等参加此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平塘县人民检察院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和拟听证问题,围绕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社会危险性评估等情况向与会人员进行说明,并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与会人员围绕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有无继续羁押必要进行讨论并评议。经评议,与会人员认为该案事实认定清楚,审查程序合法,在办案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充分释法说理,促进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委托家属向被害人家属道歉,积极处理被害人安葬及赔偿事宜,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变更强制措施意见。
  下一步,平塘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动态关注在押人员情况,扎实稳妥地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司法环节,实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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