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黔桂三省开展万峰湖治理联合执法。 ■ 通讯员 苏忠华 邱纳林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黔西南州深刻铭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对环境污染敢于亮剑,从联合执法到公益诉讼,从立法保护到协同发展,黔西南州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守护800多平方公里的绿水青山,成为该州厉行法治的又一生动实践。
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问题由来已久,2017年被列为贵州省“十大污染源”之一,环境治理迫在眉睫。黔西南州部署开展“清源、清网、清岸、清违”专项活动,黔、滇、桂三省(区)五县(市)协同发力,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推动万峰湖综合治理,还万峰湖绿水青山。截至2022年末,万峰湖的水质已从治理前的劣Ⅴ类黑臭水体转为如今的Ⅰ类、Ⅱ类优质水体。
协同行动,开创流域治理公益诉讼联动典范。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督促、指导、帮助下,黔滇桂三省(区)五县(市)检察机关共同建立起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抽调万峰湖流域贵州、云南、广西等地三级检察机关80名检察人员组成专案组,由最高检统一管理案件线索,统一调配办案力量,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治理体系中的协同作用,解决非法养殖等45件污染类案件,开创了第一个通过公益诉讼检察成功治理大江大湖的典型案例,示范了以最低的司法成本、最短的时间解决跨行政区划流域治理问题的方案,具有标杆性意义。
协同执法,凝心聚力守护万峰湖碧水青山。2022年3月18日,三地成立了黔桂滇三省(区)五县(市)万峰湖联合执法指挥部,并从五县(市)环保、公安、市场监管、交通(海事)、综合执法、农业、自然资源、水务等单位(部门)抽调60余名执法人员常驻兴义市南盘江镇润龙湾,集中力量开展万峰湖联合执法行动;建立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联络室、公安局生态环境安全保护大队和万峰湖水上治安派出所,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严厉打击生态环保违法犯罪。据统计,2022年,共计拆除废弃网箱6581口,拆解养殖网箱235口;拆解钓鱼棚21个、岸上违建棚36个;拆除私建钓场73个、私建大型浮台39个、小型钓台298个;拆解非法“船改棚”9艘、“三无”船舶30艘;清理拦河网521张、抬网312张、地笼网523张,清理湖面漂浮垃圾101吨;打击非法捕捞案件20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5人;办理涉及渔业违法案件9件,处罚金额共计2090元。联合执法行动巩固了万峰湖污染治理成果,进一步提升流域河湖保护治理法治化水平。
协同立法,用法治构筑珠江上游生态屏障。2020年9月,贵州黔西南州、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云南曲靖市就跨区域协同立法合作范围、合作机制达成共识,签订了《跨区域协同立法合作协议》。2023年1月,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广西省百色市相继出台实施《万峰湖保护条例》,明确保护范围、细化政府职责、制定保护措施等,规范万峰湖的规划、保护、发展、管理以及生产生活等活动,有效破解地域差异、保护范围、执法标准,以“1+1+1>3”收获事半功倍的治理效果,打造万峰湖800多平方公里的绿水青山,助力乡村振兴,造福一方百姓。
协同发展,铺就万峰湖可持续发展之路。2022年6月10日,黔桂滇三省(区)五县(市)签订了万峰湖产业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成立黔桂滇万峰湖渔业有限公司,打造万峰湖生态鱼品牌,合力开发、保护万峰湖。在万峰湖沿岸发展经果林种植,将万峰湖退渔还湖综合整治与养殖户上岸转产以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打造早熟蔬菜基地,聚力发展精品水果种植和生态旅游业,做大做强生态产业,顺利实现转产上岸,实现生产功能与休闲旅游功能、农业生产与生态建设有机结合的农业休闲产业园区,形成共管、共治、共建、共享的新发展格局。
“江南千条水,云贵万重山,五百年后看,云贵胜江南。”如今的万峰湖,山更绿、水更清,群众脸上的笑容更浓了。在法治的守护下,五百年前明朝谋士刘伯温的预言,在黔西南州正在逐步变成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