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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司法确认” 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本报讯(通讯员 张菊飞 记者 任莉)近日,晴隆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调解结案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实现了当天收案当天结案,当事人的诉求得到高效解决。
  2022年3月1日,郑某某经人介绍租住易某某的两间房屋,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口头约定租金为3600元/年,水费30元/月,电费按每度1元计算。郑某某入住后,先后支付了易某某房租1800元,郑某某居住4个月后,因另一位租客退房,郑某某要求搬到退租的套房内居住,双方约定套房的租金为4000元/年,郑某某结清了原租房屋的租金和水电费后搬至套房内居住,但一直未支付套房的租金及水电费。虽经易某某多次通过微信向其催收,但郑某某均未回复,也不予理睬。直至2023年3月1日租期届满,郑某某也未露面,易某某便向派出所进行求助,由派出所干警将租住房门撬开,发现郑某某一家早已人去楼空。易某某遂诉至晴隆县人民法院,请求郑某某依法支付所欠房屋租金及水电费用。
  按照诉源治理中关于诉调对接机制工作要求,该院立案中心在收到易某某的起诉状后,便立即将诉讼材料移送到诉前调解中心,委派诉前调解中心的人民调解员对本案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当日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人民调解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郑某某也当庭给付了所欠房屋租金及水电费共计2532元,双方同时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至此,该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在收案当日得到了圆满解决,及时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近年来,晴隆县人民法院始终将诉源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推进“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调解工作模式,充分发挥诉前诉讼服务中心特邀调解员的职业优势,把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融合,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化、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据统计,2022年至今,晴隆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委派调解案件1856件,诉前调解成功案件1466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79%。通过强化诉前调解,切实从源头上缓解了案件增量,2022年首次实现民商事案件收案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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