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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对簿公堂闹离婚? 法院认定:婚姻无效
■通讯员 文莹雪
【案件回顾】结婚10年的“夫妻”,因家庭矛盾对簿公堂想离婚,结果事实却让人惊讶。究竟是怎么回事?原来二人是表兄妹关系,其婚姻关系属于无效婚姻。近日,息烽县人民法院小寨坝人民法庭审结一起近亲结婚案。
据悉,原告文某的母亲与被告刘某的母亲系同母异父的亲姐妹,原告文某系被告刘某的表妹。2013年,原告文某与被告刘某结婚。由于婚后双方经常争吵、打闹,原告文某遂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其与刘某的婚姻无效。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情况后,随即前往两人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调取原始户籍档案,并向其近亲属及当地村委会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得知原、被告双方的母亲确实是同母异父的姐妹。另被告刘某在法庭上称,双方确系表兄妹关系,当初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两人相爱后便组成家庭并登记结婚。
经法院审理后查明,原、被告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原、被告登记结婚,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双方的婚姻关系应属无效婚姻。同时,承办法官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了双方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双方婚姻无效的判决,双方对此均无异议。
【法官说法】本案中,原、被告系表兄妹,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民法典》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应依法宣告其婚姻无效。虽然法律明文规定禁止近亲结婚,但在一些农村偏远地区仍存在这种现象,当地群众受传统陋习影响,认为这是亲上加亲,然而不知近亲结婚乃法律禁止,并且会使后代中的遗传病及先天畸形发生率增高,给家庭、社会带来严重的负担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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