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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公安 打击“两卡”犯罪 守护百姓“钱袋子”
  本报讯(通讯员 朱雪梅)近日,赫章县公安局充分利用开展“万警进万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隐患”专项行动的工作契机,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隐患的同时加大线索收集、核查力度,成功侦办3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刑事拘留3人。
  日前,赫章县公安局水塘堡派出所民警接指令称辖区松某涉嫌犯罪,请立即调查核实。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带领值班人员赶到松某家中将其抓获并传唤至公安机关。经查,松某于2022年11月在贵阳市云岩区将其使用的电话卡借给他人并协助进行刷脸、录入指纹等操作,帮助转账10000余元,松某从中获利300元。
  近日,赫章县公安局达依派出所接线索,达依乡辖区“两卡”犯罪嫌疑人周某近期已返回家中。民警立即赶到周某家中将其抓获,随即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讯问,周某如实交代了其于2022年11月至12月期间将自己的7张银行卡、支付宝、微信账号等提供给他人用于转账,涉案金额达22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与此同时,松林坡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了解到“两卡”犯罪嫌疑人吴某勇的犯罪线索后,充分利用走访的工作契机,对吴某勇家属进行法律宣传和思想动员并与吴某勇取得联系,劝诫其主动投案交代犯罪事实。日前,吴某勇到松林坡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审讯,吴某勇如实供述了其分别于2023年1月6日、1月11日两次将自己名下银行卡交由他人用于转账的犯罪事实。
  目前,松某、周某、吴某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下一步,赫章县公安局将继续实现“万警进万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隐患”专项行动与反诈工作的有机结合,加大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的宣传宣讲力度和“国家反诈中心APP”的推广力度,切实营造全民反诈的良好氛围,捂紧老百姓的钱袋子。
  法律链接:出租、出借个人银行卡账户给他人用于违法犯罪的,出租、出借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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