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
铜仁:探索“碳汇司法+”替代性生态修复新模式
庭审现场。
  ■ 记者 白春霞
  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是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也是检察公益诉讼最大的办案领域,是有力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弥补地方执法不足以及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
  2022年9月19日,由松桃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贵州某地矿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某建筑有限公司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江口县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宣判,判决两被告承担污染环境罪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233478元,共同缴纳人民币116744元碳减排量资金用于替代性环境修复。
  据悉,该案是铜仁市首例在非林领域探索以“碳汇补偿”方式进行替代性环境修复的检察公益诉讼案件。
  去年,铜仁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实施意见》,联合建立了乌江中游生态文明司法实践基地、梵净山生物多样性保护警示教育基地等11个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宣教基地,其中江口县碳达峰碳中和司法实践基地是全省首家碳汇司法实践基地。
  铜仁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碳汇补偿+司法确认”办案模式,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11件,办理司法确认案件124件,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司法确认案件占民事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36%,使得民事起诉数(含刑附民案件)起诉率同比下降11%,公益矛盾纠纷基本在基层化解,在减少起诉案件数促进诉源治理方面效果明显,为探索完善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司法确认制度提供了“铜仁经验”。
  下一步,铜仁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领域继续探索创新,积极稳妥推进碳汇补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办案中积极引入“碳汇”修复理念,探索“碳汇司法+”替代性生态修复新模式,创新运用碳汇方式解决生态修复难题,协同法院、政府、银行等建立健全碳汇补偿制度机制,能动司法助力生态资源价值转换,促进“双碳”目标实现,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DDCPC.COM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