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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
强化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 记者 龙立琼
  今年1月25日,王某、蒙某走进雷山县综治中心,希望综治中心帮助他们讨回与其他40多名工友一起被拖欠的工程款20余万元。该款项为雷山县一乡镇修建步道硬化的工程款,大家伙都指望这笔钱过年。
  了解情况后,雷山县综治中心立即指派“一站式清欠”专班工作人员及时受理,同时安排工程所在地乡镇政法委员到场参加调解处置。在专班工作人员和该乡政法委员的努力下,40多名农民工与工程负责人就拨付欠款达成了调解协议,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打消了他们打官司的想法。
  通过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减少诉讼量,减轻群众诉累,是雷山县推进诉源治理的一项重要部署。去年以来,该县逐步建立起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诉源治理服务中心,并完善调解组织和调解专家建设,建立闭环调处管理体系,推行联席会议等制度,诉源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立三级诉源治理服务平台
  在黔东南州雷山县,综治中心与诉源治理服务中心在同一幢楼内。这里既给群众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也给群众提供诉讼服务。
  “群众的事经过调解实在不能解决,需要打官司,可以在这里马上办理相关手续,我们这里有法院的工作人员服务。”雷山县综治中心主任刘平廷说。
  为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雷山县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强化源头防范和前端化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大力推进诉源治理。
  雷山县把诉源治理工作融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机制,在县、乡(街道)、村(社区)建成三级集纠纷预防、诉调对接、多元解纷、诉讼服务、司法确认、联动共治等功能于一体的诉源治理服务平台。
  目前,雷山县9个乡镇(街道)在综治中心分别建立诉源治理服务中心,由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县法院联系法官、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调解员等组成。各乡镇(街道)在村(社区)建立诉源治理服务中心,中心主任由村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驻村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组成。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乡镇(街道)法官定期或预约,到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法规宣传、提供法律咨询等工作,健全非诉讼纠纷解决前置机制,推动诉前化解实质化。
  今年以来,雷山县诉源治理服务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275起,其中推送乡镇(街道)、部门151起,组织调解35起。9个乡镇(街道)共排查出矛盾纠纷97起,调解成功78起。村级诉源治理服务中心受理矛盾纠纷114起,调解成功89起,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增量。
  建设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
  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举足轻重。为此,雷山县诉源服务中心先后成立房地产纠纷、山林土地权属纠纷、环境资源保护纠纷、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纠纷、金融纠纷、旅游纠纷等9个调解委员会,加之雷山县综治中心组建的14大行业领域专家调解组织、58名调解专家库,逐步完善了涉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类调解组织,并加强调解力量的建设,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相对完备的组织机构和过硬的调解力量。
  在实践中,调解达成的协议往往因当事人毁约而功亏一篑,针对这一风险,雷山县人民法院加强调解指导,畅通司法确认快捷通道,充分保障调解成果。
  据统计,今年以来,9个调解委员会和14大行业调解组织共组织调解174件,调解成功145件,法院司法确认17件。
  目前,雷山县已经构建起诉前调解、委托调解、成果保护全方位纠纷闭环调处管理体系。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坚持“调解优先”,特别是对于婚姻家庭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相邻纠纷、物业纠纷等案件,未经相关调解组织调解起诉到法院,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可先预登记立案后,将案件移送至综治中心委派调解。今年以来,雷山县人民法院推送131起,减轻了群众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
  诉源治理纳入平安雷山建设考核
  诉源治理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作,仅凭法院一己之力远远不够。为此,雷山县不断完善相关机制,将诉源治理重心下沉到前端和基层,促进诉源治理工作规范推进、有效运行。
  该县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汇聚各部门力量围绕解决问题、商讨对策、促进诉源治理不断规范。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各调解组织、成员单位每半年围绕工作开展情况、成效、存在问题、下步对策等向县诉源治理领导小组汇报,及时掌握全县诉源治理工作的堵点。建立工作通报制度,每月将全县诉源治理情况通报到各乡镇(街道),并抄报县委、县政府,抄送县直有关部门,将各乡镇(街道)诉源治理工作情况作为“平安雷山”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分流交办机制,第一时间将各类纠纷分送到相关乡镇(街道)和部门进行处置,并限时办结。
  建立工作提示机制,每月对全县矛盾纠纷相对突出的乡镇(街道)和单位及时发出工作推送单,对联系乡镇(街道)和分管单位的县级领导发出工作提示函。今年以来,已发出工作推送单30余个,向县级领导发出提示函3次。建立预警机制,提醒相关单位及时处置。建立督办机制,由县综治中心进行跟踪问效,形成闭环管理。建立回访工作机制,了解矛盾纠纷解决推进情况,倾听群众反馈意见。今年以来,已经电话回访200余人次。建立记录在案机制,对于未及时进行办理或办理不当的,县综治中心将记录在案,作为乡镇(街道)、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评先选优、干部提拔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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