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关于债权转让通知函
致:贵州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我公司与广州成达电梯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双方于2026年10月10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决定将(2024)黔2301民初118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贵司与贵州义龙腾辉置业有限公司应赔偿我司律师代理费30000元、判决确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等全部权利转让给广州成达电梯有限公司。请贵司收到本函后三日内将上述款项(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支付至付款之日)全部支付给广州成达电梯有限公司。
  广州成达电梯有限公司的账号及联系方式如下:
  开户名称:广州成达电梯有限公司开户行:中行广州从化太平支行账号:684773994741联系人:陈璟锴联系方式:13726738849
  特此通知!
  

通知人:通用电梯(贵州)有限公司
受让人:广州成达电梯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3日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