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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持续开展夜间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夜查酒驾零容忍 守护平安不停歇
酒驾查缉现场。

  ■记者 张永霞
  10月12日凌晨1时42分许,厦蓉高速都匀东收费站外广场警灯闪烁。黔南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六大队民警张仁锦、陈九林在夜间查缉中发现,一辆苏D8XXX号牌小型轿车驾驶人覃某面色泛红、周身带有明显酒气。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覃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85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酒驾驶认定标准,属于严重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经调查,10月11日23时许,覃某在都匀万达广场周边饭店与朋友聚餐时喝了半斤20度米酒,酒局结束后心存侥幸,独自驾车准备前往三都探望亲戚,结果刚上高速便被查获。为固定完整证据链条,民警依法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驾驶人覃某带至医院完成抽血取证,所采血样将用于后续司法鉴定。
  这起案例,正是贵州持续开展夜间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的一个缩影。连日来,各地公安交警紧盯夜间、凌晨、聚餐高峰等重点时段,采取定点查缉、流动巡查、联合执法等方式,全覆盖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全力筑牢夜间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10月12日23时10分许,大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中队在黄泥塘镇占毕线120公里加100米处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在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民警闻到驾驶人陈某某身上散发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陈某某当晚在黄泥塘镇街上吃夜宵时喝了2两泡酒,吃完后自以为没有交警查车且离家很近,便心存侥幸驾车回家,结果半路被查获。民警依法对陈某某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
  处罚。
  无独有偶,10月18日19时58分,遵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五大队新站勤务组民警在马鬃收费站卡点开展酒醉驾专项查处行动,在对一辆二轮摩托车进行拦停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散发酒气,随即对其开展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刘某与其朋友聚餐饮酒后,认为距离较近且自己意识清醒,便心存侥幸驾驶二轮摩托车上路,行至马鬃收费站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现场对刘某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讲解酒后驾驶、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的严重安全隐患。刘某将受到相应行政处罚。
  在仁怀,夜查行动紧盯夜间聚餐返程高发时段。10月15日晚,仁怀市公安局交管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重点路段设置临时检查卡点,对过往车辆逐一排查,严查饮酒、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动期间,民警科学部署执勤点位,采用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机动车驾驶人开展呼气酒精检测,同步检查超员、无证驾驶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执勤中,一辆小型轿车驶入检查点,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有酒味,立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7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该驾驶员心存侥幸,认为夜间交警不会查车,饮酒后自行驾车上路,没想到被当场查获。民警依法对其处罚,并现场开展警示教育,告知其酒驾的法律后果与安全风险。
  从个案查处到面上治理,夜查整治与宣传警示同步推进。贵阳交警经开大队坚持推行“一张网”巡防体系勤务联动工作机制,与经开公安分局警力严查严管、精准施策,常态化开展酒醉驾专项查缉行动。结合辖区交通流量及酒醉驾违法发生规律特点,大队民警在辖区主次干道重点路段设置固定查缉卡点,对过往机动车逐一排查检查,重点查处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
  此外,民警不定时走进人流密集的夜市,逐桌向消费群众发放酒驾醉驾提示卡片,结合典型事故案例,面对面讲解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及法律后果,提醒群众“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并倡导同桌亲友主动劝阻酒驾行为。
  10月1日至10月20日,贵阳交警经开大队共查获酒驾23起、醉驾10起,有力震慑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
  一次次夜查、一起起案例,都在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酒驾醉驾危害极大,侥幸心理要不得,任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贵州公安交警将持续保持酒驾醉驾整治高压态势,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常态化开展夜间查缉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不断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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