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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师柏”有了专属司法保护
黔西南州平安建设成效显著
矛盾化在村寨普法走进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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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法检两院设立长征红色文化司法保护实践地——
“会师柏”有了专属司法保护
■记者 冉龙飞 姚强
梵净山西麓,印江自治县木黄镇,千年古柏苍劲挺拔,枝丫舒展,当地人亲切称它为“会师柏”。九十载风雨流转,这棵古树静静伫立,见证着红二、红六军团木黄会师的峥嵘烽火,承载着代代相传的长征记忆。
10月23日,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围绕“司法守护红色文化,赓续长征红色血脉”主题,在木黄镇“会师柏”广场开展长征红色文化暨“会师柏”司法保护活动,正式揭牌设立长征红色文化司法保护实践地,并发布《长征“会师柏”司法保护令》。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茂华,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丽莉出席活动,印江自治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吴中举致辞,省人大代表余玉红、省政协委员刘秀萍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陈茂华、胡丽莉共同为“长征红色文化司法保护实践地”揭牌。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实践地设立背景以及检察能动履职的全过程;江口县人民法院负责人现场宣读《长征“会师柏”司法保护令》,并向木黄镇人民政府移交司法保护令文本。
揭牌仪式结束后,全体人员缓步来到古柏之下实地瞻仰,参观革命实物遗存,重温黔东革命斗争烽火岁月,感悟伟大长征精神的时代内涵,进一步筑牢红色资源司法保护的思想根基。
红色地标承载不朽初心
时光回溯到1934年10月24日,贺龙、萧克等革命先辈率领中国工农红军第二、第六军团,历经长途转战、浴血突围,在印江自治县木黄镇东南处的这株古柏树下胜利会师。
木黄会师是红军长征中的第一次胜利会师,两支红军劲旅汇合之后形成强大战略突击力量,为后续开辟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策应中央红军长征奠定重要基础,这株古柏也因此被命名为“会师柏”。
“会师柏”树龄逾千年,高约70米,树干中分、顶端合抱,形似两军紧紧相拥,2021年列入贵州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属于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既是珍贵古树名木,又是镌刻长征记忆的红色实物遗存,兼具革命历史价值、政治价值、文化价值与生态价值,是木黄红色地标,也是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重要节点。
鲜为人知的是,这棵承载厚重历史的古柏曾一度陷入生长危机。此前,“会师柏”周边地面硬化,土壤透气透水性能下降,古树长势衰弱,枯枝坠落还存在安全隐患。
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红色文化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中发现问题,及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文旅、林业等部门联动整改,重新规划道路、铲除硬化路面、扩大保护区域、设置防护围栏,经过科学复壮,古柏重新焕发生机,相关办案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一次公益诉讼的修复实践,也为后续出台司法保护令、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埋下伏笔。
预防性司法守护红色遗存
红色文化资源是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伟大长征精神是激励各族人民砥砺前行的强大精神动力,依法保护红色遗存、传承红色文脉,是司法机关的法定职责。
印江检察院立足办案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古柏保护、服务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助力红色旅游发展与乡村振兴,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保护令。
经审查认为,木黄“会师柏”作为承载红二、红六军团木黄会师红色记忆的标志性古树,对赓续红色血脉、传承长征精神具有不可替代作用,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古树名木与红色文化资源。为守住红色资源保护底线,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长征“会师柏”司法保护令》,明确四条刚性禁令:
禁止砍伐、移植、折枝、剥皮、刻画、钉钉、攀爬、摇晃、挖根、缠绕悬挂物品、架设线缆等损害古树本体、枝干及根系的行为;
禁止在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未经审批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构筑物、临时建筑及附属设施,禁止擅自开挖、填方、桩基施工、机械碾压、管线铺设等破坏古树生长环境行为;
禁止在保护范围内倾倒垃圾、污水、废渣、有毒有害废弃物,禁止焚烧秸秆、杂物、纸钱及易燃易爆物品,防止污染古树生长环境;
禁止其他损害“会师柏”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
保护令同时明确,违反相关条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从重处罚。这份司法保护令,不再局限于事后追责处置,而是以司法刚性手段厘清各方管护责任、划定法律红线,推动红色资源保护由“被动处置”转向“源头预防”。
构建“行政+司法+N”护红新格局
设立长征红色文化司法保护实践地,是铜仁市法检两院深化红色资源司法保护的又一创新举措,标志着单一行政保护模式正式拓展升级为“行政+司法+N”协同保护新模式。
过去红色遗存保护多依靠行政部门日常管护,存在权责衔接不够紧密、风险预警滞后等难题。此次实践地落地木黄,依托“会师柏”这一标志性红色点位,搭建起法检协同、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常态化平台,把公益诉讼、司法禁令、法治宣传、红色研学、督促履职融为一体,实现办案、保护、教育三位一体。
站在古柏下,人大代表感慨:“一纸司法保护令,不仅守护一棵古树,更是守护一段不能忘却的长征历史,这种预防性司法,让红色根脉有了法治屏障。”
下一步,铜仁市法检两院将以长征红色文化司法保护实践地为依托,持续强化红色资源公益诉讼履职,联动文旅、林业、属地乡镇等单位常态化开展巡查管护、法治宣传、风险排查,持续挖掘黔东长征红色遗存,把司法保护融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以法治力量传承弘扬伟大长征精神,让红色根脉代代相传,让红色文化在法治护航下焕发新的时代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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