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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海大厦物业:已装道闸禁入,确需使用将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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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江口百草堂中西医院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贵州呼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以下车辆贵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注销:贵ADF9003。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公告
四川省泸州市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贵州锐通达贸易有限公司申请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26年9月8日,经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街道重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我院出具情况说明称,你公司未在注册地泸州市江阳区蓝安东路26号2号楼3至8层8号办公,故我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生效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特向你们公司公告送达本院以下文书:
1.公告送达(2025)黔0102执恢585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载明: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四川省泸州市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6564177.22元,或查封、扣押、拍(变)卖被执行人等价值的财产,以价款清偿以上债务。二、提取被执行人四川省泸州市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收入清偿所欠申请执行人6564177.22元的债务。
三、被执行人四川省泸州市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支付的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据实计算,亦一并执行。
2.公告送达(2025)黔0102执恢58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载明: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四川省泸州市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中的9827131.41元及利息。
3.公告送达(2025)黔0102执恢58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载明:一、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四川省泸州市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中的9827131.41元及利息。二、冻结、划拨第三人贵州实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9827131.74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以拍(变)买价款清偿被执行人四川省泸州市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欠贵州锐达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
4.公告送达(2026)黔0102执恢1083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载明: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四川省泸州市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6564177.22元,或查封、扣押、拍(变)卖被执行人等价值的财产,以价款清偿以上债务。二、提取被执行人四川省泸州市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收入清偿所欠申请执行人6564177.22元的债务。
三、被执行人四川省泸州市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支付的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据实计算,亦一并执行。
5.公告送达(2026)黔0102执恢1083号告知书,该告知书载明:2025年4月10日,本院依法向贵州实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送达了(2025)黔0102执恢585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贵州实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限期内未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亦未主动履行。2025年4月28日,本院依法裁定贵州实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欠付你公司的范围内承担。执行中,本院依法查封了贵州实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紫云县教场路鸿福雅苑共计78套房屋,经本院与贵州省紫云县人民法院联系,该院已将上述78套房屋的处置权移送本院执行,现通知你公司,本院拟评估、拍卖贵州实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紫云县教场路鸿福雅苑共计78套房屋,拍卖款用于清偿你公司所欠贵州锐通达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
综上,本案在执行中,查封了第三人贵州实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紫云县教场路鸿福雅苑共计78套房屋,现拟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拍卖。责令你公司自本公告生效起三日内到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指定评估机构评估上述财产。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6年9月30日
六枝特区正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权利申报公告
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吴万云的申请,于2018年7月23日作出(2018)黔02破申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六枝特区正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正兴房开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18年9月13日作出(2018)黔02破3号决定书,指定贵州忠章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经管理人清查,正兴房开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六枝特区南环路清水湾小区1号楼1-26-1A房屋至今未办理接房手续,在六枝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销售备案系统中未查找到该房屋的销售备案登记,在正兴房开公司移交管理人的销售合同中也未查找到该房屋的销售合同,现除贵州天欣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物业管理业主登记本上记载业主徐敏姓名外,无其他资料明确该房屋所有权人,也无徐敏联系方式予以核实相应情况。为妥善处置正兴房开公司的财产,推进破产资产处理进程,保障房屋购买人等权利人合法权益,现就相关事项作如下公告:
一、请对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南环路清水湾小区1号楼1-26-1A房屋享有权利(包括并不限于所有权、购房债权、抵押权、以房抵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单位或个人,在2026年11月1日前,向管理人进行财产权利申报,并提交相关权利证明资料。
二、请权利人将权利申报资料邮寄至贵州省盘州市亦资街道胜境大道尚品国际1幢6单元21楼贵州忠章律师事务所(邮寄时备注“正兴房开财产权利申报资料”),收件人陶明秀(联系电话:18708698250)
如权利申报期限届满无权利人申报权利,即视为权利人自愿放弃相应权利,造成的权利人损失由权利人自行承担,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南环路清水湾小区1号楼1-26-1A房屋将纳入正兴房开公司的破产财产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六枝特区正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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